•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29XC/2025-00249

  •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服务对象:

    无特定对象

  • 体裁分类:

    通知

  • 文件名称: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金华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5年版)》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

  • 文件字号:

    金环发〔2025〕18号

  • 成文日期:

    2025-06-23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ZJGC64-2025-0001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金华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5年版)》的通知

    日期:2025-06-26 16:25:59 来源:金华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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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解读(文字版)
  • 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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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分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改革,完善我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职责边界,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责任,根据省厅《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实施方案》(浙环函〔2021〕66号)的执法事项清单动态管理要求,我局结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和浙江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5年)的通知》《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4年版)》文件精神和本地实际,编制《金华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5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金华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5年版)》

    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金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金环发〔2021〕37号)和《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金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金环发〔2022〕20号)同时废止。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金华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5年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