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东环备[2025]18号金华绿建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25-06-27 13:57:31 来源:​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金义新区(金东区)分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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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适用于环境影响报告表简化为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

填报日期:2025年6月27日

项目名称

年产60万立方米预拌混凝土、30万吨预拌砂浆和7万立方米PC预制构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

金华市金东区塘雅镇天山西路3388号

占地(建筑、营业)面积(m2)

68391.46

建设单位

金华绿建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者

主要负责人

胡婷

联系人

王景

联系电话

138****0771

项目投资(万元)

3200

环保投资(万元)

45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5年12月

项目性质

□新建 ☑改建 □扩建

承诺备案依据

☑ “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区域内,环境影响报告表简化为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及规模

☑工业生产类项目□生态影响类项目□畜禽养殖类项目□核工业类项目(核设施的非放射性和非安全重要建设项目)□核技术利用类项目□电磁辐射类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

☑废气 ☑废水

☑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

☑固废 ☑噪声

□生态影响

□辐射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无环保措施:

直接通过  排放至   。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沼气净化池预处理措施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放至金华市金东污水处理厂。

☑生产废水、初期雨水采取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措施后通过/排放至/。

☑取料粉尘采取原料堆场防风抑尘网全面覆盖、作业面洒水预湿、水雾喷淋等措施后通过无组织排放至大气环境。

☑卸料粉尘采取洒水降尘、降低物料的卸料高度、水雾喷淋等措施后通过无组织排放至大气环境。

☑筒仓粉尘采取布袋除尘措施后通过无组织排放至大气环境。

☑破碎、筛分粉尘采取布袋除尘措施后通过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至15m以上高空。

☑汽车动力起尘采取场区道路地面硬化、定期洒水、及时清扫、车辆遮盖密闭、车辆清洗等措施后通过无组织排放至大气环境。

☑搅拌粉尘采取布袋除尘措施后通过无组织排放至大气环境。

☑堆场粉尘采取定期洒水、抑尘网覆盖等措施后通过无组织排放至大气环境。

☑汽车尾气采取定期维护、检修工作措施后通过无组织排放至大气环境。

☑噪声设备采取墙体隔声、减振措施后通过 / 排放至厂界。

☑一般工业固废按照《浙江省工业固体废物电子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其他措施: 暂无。

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排放量:CODCr0.092t/a、氨氮0.007t/a、烟粉尘30.856t/a;

本项目完成后全厂排放量:CODCr 0.322t/a、氨氮0.024t/a、SO20.086t/a、NOx0.327t/a、烟粉尘30.971t/a

承诺:金华绿建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及胡婷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相关条件,是环境影响报告表简化为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涉及总量控制的项目,投产前取得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并落实区域削减平衡方案。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金华绿建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及胡婷承担全部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

备案回执

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金东环备[2025]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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