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为PF330720250366至PF330720250367的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事项已批准

日期:2025-05-15 14:59:12 来源:​金华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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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委托,编号为PF330720250366至PF330720250367的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事项已经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批准,批准信息如下:

编号

转出企业

接收企业

批准日期

PF330720250366

浙江华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05.09

PF330720250367

金华市易宝环保科技

有限公司

江西齐劲材料有限

公司

2025.05.12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转移许可和年度计划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