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3-18 08:57:04 来源:​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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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规划省道安吉至洞头公路永康段(枫坑隧道)工程项目

2、建设地址:永康市境内

3、建设单位:永康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4、建设内容:路线起点位于规划省道S215安吉至洞头公路义务赤岸至永康交界段公路顺接,终点与义务至永康公路永康木渠至童宅段顺接,路线全长1.91公里。隧道宽度14.0米(单洞),共设置特长隧道0.5座,隧道总长1909米(双洞平均)。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工程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沿线的植被、动物和水土保持设施,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自然保护小区等生态敏感区。

工程涉及主要地表水体为项目起点处无名小溪,水功能为农业用水;项目出口西侧300m为峡石口水库,该水库主要以灌溉、防洪为主。

评价范围内大气和声环境保护目标为项目东侧枫岭脚村,为居民区。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生态环境影响:受工程建设影响的多为本地区常见植物种类,没有生态敏感种类,工程建设不会导致区域传统农业种植结构的改变;工程区域受影响的动物种类主要为常见种类,未发现国家和省级珍稀保护动物,工程建设不会对珍稀保护动物造成影响。

水环境影响: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建筑材料堆放、钻洞等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污废水、施工机械冲洗产生的含油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等。营运期对水体产生影响主要来自雨水冲刷路面,形成地面径流污染水体;运输化学危险品或油料车辆在河流附近发生事故时可能对河流水质的污染。

环境空气影响: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主要来自车辆行驶扬尘、堆场扬尘、搅拌扬尘和沥青烟气,通过采取措施,可降低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营运期各预测年份各敏感点的NO2和CO高峰浓度和日均浓度均小于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没有超标现象。

声环境:工程评价范围内分布有居民区等环境保护目标,公路昼间、夜间施工将对部分居民的正常生活、休息造成干扰。

水土流失影响:工程建设将扰动一定的原地貌,造成一定的水土流失。

主要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路基开挖施工作业面,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控制临时占地范围,不得随意占用农田;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做好土地整治和生态恢复工作。

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加强对施工机械和施工人员的管理,施工作业中的残、废油分别存放并回收,收集和处理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利用当地农户化粪池处理。营运期完善路面径流收集系统和排水系统;制定和执行风险应急预案。

环境空气保护措施:施工现场洒水抑尘,加强材料运输、临时堆放管理,灰土集中拌和,合理安排拌和点,沥青商购等措施降低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严控施工时间,加强施工设备的维修保养;在施工场地设置临时围屏。营运期加强道路养护,保持良好路况。

水土流失保护措施:划分水土流失防治区,针对各分区采取相应水土流失保护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基本结论

本工程建设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明显,工程建设和营运期间将会对工程沿线区域产生一定不利环境影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环境保护法规,切实执行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把工程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在此基础上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

主要针对项目建设地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2、主要事项

1)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

2)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看法

3)对建设项目的意见、看法或要求

4)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要求或看法

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示采取社区、街道等单位宣传栏现场张贴以及网站发布形式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18910日至2018921日。

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相关单位及个人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18年9月10日~9月21日)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表达对本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永康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永康市东城花园大道408号

联系人:卢主任

联系方式:13506598781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人:沈 

联系电话:18395547586

E-mailsucshenxiang@163.com

    址:杭州市余杭区未来科技城向往街1993号楼

3)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及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金华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0579-82469549

    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永康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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