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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适用于环境影响报告表简化为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
填报日期:2025年3月14日
项目名称 | 仕凡科技(浙江)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单分散微球及其热界面复合材料项目 | ||||
建设地点 | 金华市金东区传化东路以西、天山路以南、规划路以东 | 占地(建筑、营业)面积(m2) | 12780.63 | ||
建设单位 | 仕凡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或者 主要负责人 | 廖芳 | ||
联系人 | 方亮 | 联系电话 | 135****0417 | ||
项目投资(万元) | 14300 | 环保投资(万元) | 10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年6月 | ||||
项目性质 | ☑新建 □改建 □扩建 | ||||
承诺备案依据 | ☑ “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区域内,环境影响报告表简化为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工业生产类项目□生态影响类项目□畜禽养殖类项目□核工业类项目 (核设施的非放射性和非安全重要建设项目)□核技术利用类项目□电磁 辐射类项目 | ||||
主要环境影响 | ☑废气 ☑废水 ☑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 ☑固废 ☑噪声 □生态影响 □辐射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无环保措施: 直接通过 排放至 。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_采取_化粪池预处理_措施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放至_金华市金东污水处理厂。 ☑燃气烟气采取 / 措施后通过排气筒排放至25m以上高空。 ☑噪声设备采取墙体隔声、减振措施后通过 / 排放至厂界。 ☑固废分类收集采取统一清运或委托处置措施后通过分类处置排放至/。 □其他措施: 暂无。 | ||
总量控制指标 | CODCr0.017t/a、NH3-N0.001t/a、SO20.02t/a、NOx0.187t/a | ||||
承诺:仕凡科技(浙江)有限公司及廖芳(建设单位名称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相关条件,是环境影响报告表简化为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涉及总量控制的项目,投产前取得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并落实区域削减平衡方案。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仕凡科技(浙江)有限公司及廖芳(建设单位名称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承担全部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 | |||||
备案回执 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金东环备[2025]8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