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金华市婺城区2家纸箱厂(金华市远森包装科技有限公司、金华市楠乔包装有限公司)各年产600万只纸箱技改项目 | 远森包装: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龙乾南街928号2号楼1-2层和30号楼1层 楠乔包装: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龙乾南街928号(金华立春智能仪表科创园13幢2单元102、202号) | 金华市远森包装科技有限公司、金华市楠乔包装有限公司 | 远森包装:金华市远森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1月13日,是一家从事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等业务的公司。为加强企业竞争力,企业决定投资1800万元,购买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龙乾南街928号2号楼1-2层和租用30号楼1层闲置厂房,总建筑面积4027.89平方米,企业通过购买全自动模切机、五色印刷机、全自动裱纸机、全自动裱瓦机、数码印刷机(四色)等先进设备,建设年产600万只彩色纸箱生产线技改项目。 楠乔包装:金华市楠乔包装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月,是一家专业从事纸制品制造加工、销售的企业。为加强企业竞争力,企业决定投资800万元,购买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龙乾南街928号(金华立春智能仪表科创园13幢2单元102、202号)的闲置厂房,总建筑面积1071.36平方米,企业通过购买印刷开槽一体机、打包机、钉箱机等先进设备,建设年产600万只纸箱生产线技改项目。 | 无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远森包装: (1)废气: 印刷废气、清洗废气、润版废气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5m以上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糊盒废气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2)废水: 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参照《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后纳管排放至金华市婺城新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金华江。 (3)固废: 本项目废纸、废PS版、废橡皮布、不合格产品和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抹布、废洗车水、废机油、废机油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和废催化剂委托危废处置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日产日清,采用环卫部门清运方式送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厂内规范设置一般固废堆场和危废仓库,做好台账记录等。 (4)噪声: 车间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加装隔振垫等;加强厂区绿化。 楠乔包装: (1)废气: 印刷废气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2)废水: 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参照《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后纳管排放至金华市婺城新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金华江。 (3)固废: 本项目废纸、不合格产品和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抹布、废机油、废机油桶和废活性炭委托危废处置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日产日清,采用环卫部门清运方式送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厂内规范设置一般固废堆场和危废仓库,做好台账记录等。 (4)噪声: 车间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加装隔振垫等;加强厂区绿化。 |
2 | 浙江双源工贸有限公司年产5000万卷粘毛纸生产线技改项目 |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临江工业区广源路999号 | 浙江双源工贸有限公司 | 为顺应市场需求,公司决定投资600万元,利用企业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临江工业区广源路999号2#厂房北侧的现有闲置厂房实施生产,占地面积1263m2,并购置先进的涂布机、斜纹机、切割机、装配流水线等设备,建设年产5000万卷粘毛纸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无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1)废气: 涂布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15m高空排放。 (2)废水: 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参照《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后纳管排放至金华市婺城新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金华江。 (3)固废: 本项目边角料、残次品、废原料包装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委托危废处置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日产日清,采用环卫部门清运方式送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厂内规范设置一般固废堆场和危废仓库,做好台账记录等。 (4)噪声: 车间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加装隔振垫等;加强厂区绿化。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23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金华婺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9-82487106 传真:0579-82392636
通讯地址:金华市婺城区临江东路1100号合丰产业园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