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金义新区(金东区)分局关于2024年7月2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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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金东区江东镇卫生院迁建工程、金东区塘雅镇含香卫生院迁建工程 | 江东镇卫生院: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江东镇江岭路以南,江兴街以东; 含香卫生院: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塘雅镇曹上线以东 | 金华市金东区江东镇卫生院; 金华市金东区塘雅镇含香卫生院 | 江东卫生院:金东区江东镇迁建工程位于金东区江东镇,江岭路以南,江兴街以东。项目用地面积 7896 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 9897.19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 7247.3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649.89平方米,地上建筑急诊、门诊、药房、妇保门诊.放射科、健康体检、超声科、急救站点、化验科、手术室、中医科、儿保防疫、住院病房、办公、厨房餐厅等相关用房,地下室平时为机动车库及配套用房; 含香卫生院:塘雅镇含香卫生院迁建工程位于于金华市金东区塘雅镇含香区块,曹上线以东,曹下线以南,总用地面积8027㎡(约合12.62亩),总建筑面积9833.69㎡。新建医疗综合楼、发热门诊、液氧站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等。设置全科门诊、公共卫生应急中心、医技科室、放射科、中医馆、健康体检中心、康复训练室、急诊科、慢性病一体化门诊、输液室、住院病区等。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大气污染物:污水处理系统全密闭,恶臭收集经碱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空排放;中药煎煮废气收集后引至竖井高空排放;地下停车场废气强制通风经专用竖井高空排放;检验废气通风柜引至竖井高空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烟囱屋顶排放。 江东卫生院废水:病区及行政区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纳管入金华市秋滨污水处理厂处理; 含香卫生院废水:病区及行政区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近期外运至金华市秋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远期纳管入金华市秋滨污水处理厂处理。 固废:医疗废物、废药物、药品、废水处理污泥、栅渣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非直接接触包装物收集外卖;中药煎煮废渣混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噪声:加强车辆管理,减少外来车辆;泵房及风机设置隔音消音装置;合理布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8月5日(5日)。
联系人: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金义新区(金东区)分局项目审批科
联系电话:82176501 82181595 传真:82181591
通讯地址:金华市环保大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