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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S315三门至龙游公路婺城330国道至龙游界改建工程(虹戴公路) | 金华市婺城区 | 金华市泽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主线路线全长20.4公里,连接线长3.27公里。主线共设置桥梁1504.9米/18座,下穿通道1220米/2座(封闭段长180米,U型槽段长1040米),互通式立体交叉2处,现状虹戴公路平改立4处。本项目主线按一级公路建设标准设计,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路基断面采用双向六车道(K6+200~K7+000、K15+590~K17+000采用双向四车道),路基宽30.0米(双向四车道路基宽20.5米);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断面采用双向四车道,路基宽24.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 级。 | 已按照《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本工程关注的环境问题主要是施工和营运期影响。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收集后委托定期清运,生产废水回用;施工期严格做好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进出车辆冲洗、拌合站除尘等工作,合理设置物料堆场、拌合站等施工场地位置,尽可能远离沿线敏感点;加强施工管理、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低噪声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工程弃渣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相关规定及要求进行妥善处理,危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营运期实现雨污分流,做好路面养护,要求在跨生态敏感区的厚大溪大桥路段和莘畈溪中桥初期雨水进行收集;运营期加强路面清扫、洒水工作,加强公路沿线进行绿化,有效抑制路面扬尘;在声屏障、隔声窗等降噪措施后,声环境保护目标室内声环境符合《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 55016-2021)》要求。本项目在厚大溪大桥路段和莘畈溪中桥路段设置事故应急池,减轻环境风险。 |
2 | S319义乌至江山公路兰溪马涧至石阜岭段整治工程 | 金华市兰溪市 | 兰溪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起点位于马墩线与浦兰线交叉处,起点桩号K0+000,利用浦兰线至金建高铁后往南沿规划站前路方向展线,沿规划站前路至317省道为终点,终点桩K12+866.836,主线长12.867km,其中老路利用段长9.868km,新建段长2.999km。利用段技术标准为一级公路,双向4车道,路基宽度25.5m,设计速度80km/h,新建段技术标准为一级公路双向6车道,路基宽度33m,设计速度80km/h。主线共有沥青混凝土路面94.492km2、大桥886.4米/2座、涵洞5道、互通式立交1处。 | 已按照《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落实环境保护措施 | 施工期采取的环境空气保护措施有采取边施工边洒水等防止扬尘污染的作业方式、采用全封闭混凝土拌和方式,并配备除尘设备、合理布置施工场地,施工作业面洒水抑尘、道路硬化等;声环境保护措施有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优化施工方案、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等,须连续作业或者需要夜间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向当地住建部门申请,办理夜间施工证明;水环境保护措施有施工生产废水采取隔油、沉淀回用等措施,在朱山大桥和站前桥桥下各开挖1座钻渣沉淀池、生活污水预处理后定期清运等。 营运期落实临时用地生态恢复和补偿措施和水土流失和农田保护措施。营运期环境噪声超标的村庄等敏感点,结合环境监测采取安装声屏障、隔声窗等措施;加强对路面的日常维护与管理,保持道路良好运营状态,保持路面清洁等;对沿线上路车辆进行监管,禁止漏油、未进行覆盖的货车和超载车上路,以防止车辆漏油和货物洒落,造成沿线地面水体污染和安全事故隐患;设置警示牌、限速牌、禁止超车标志及告知牌。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6月21日(5个工作日)。
公告时间:2024年6月14日
联系人:金华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与土壤固废处
联系电话:0579-82469190 传真:0579-82469848
通讯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行政服务中心325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