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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70000259229XC/2024-00264

  • 文件名称:

    中共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2024-06-12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中共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4-06-12 17:00:46 来源:金华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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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31日至2024年1月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生态环境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1月22日,市委巡察组向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总体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高度重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认真履行整改责任,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牵头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余班子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整改工作。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逐条逐项梳理,深化细化整改举措,以上率下增强全局落实整改工作的思想行动自觉,形成上下联动、同频共振、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

    (二)谋划务实举措,高效落实整改。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根据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分类施策、精准发力,谋划针对性举措,对能够立行立改的整改事项,实行逐项销号,对还未整改完毕和需要长期坚持的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倒逼进度,确保巡察整改问题一个不落、按时完成、见底清零。

    (三)做好统筹结合,推动成果转化。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全面改与重点改相结合,具体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既盯紧具体问题精准发力、确保实效,又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把抓好巡察整改与聚焦聚力主责主业紧密结合起来,使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打造美丽中国示范引领区的强大动力。

    二、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关于“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市委部署要求情况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推进重点领域环境质量提升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1)关于“空气质量优良率不够高”问题的整改。一是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对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重点领域、重点任务、重点工作开展全覆盖画像溯源,全力摸清底数现状,全面梳理短板弱项,紧抓问题整改。修订《金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完善重污染预警应对机制,持续提升环境空气质量;专题研究2024年治水总体思路,确定“一三一零六”工作重点;研究全市“无废城市”工作,落实2023年国家“无废城市”建设总结和省级“无废城市”建设评估工作。二是全力实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印发《金华市2024年空气质量改善攻坚行动方案》,全面推进烧结砖瓦、木质家具、复合布加工等行业企业整治提升。持续做好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强化会商研判和预警预报,累计发布污染天气预警8次。全力落实协商减排、执法减排、保洁洒水等各项强化应对措施,截至2024年2月PM2.5全省排名同比上升3位,其中2月空气质量优良率环比上升15.5个百分点,空气质量稳中有进。三是全面加强帮扶指导及督导考核。指导2023年年均PM2.5浓度25微克/立方米以上的县(市、区)开展空气质量“提质进位”行动,实时预警提醒空气污染状况,今年累计下发空气质量通报和预警提醒20余份,对污染天气应对情况开展现场督导,切实落实各项应对举措。

    (2)关于“污水治理成效不够稳固”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重点断面管控,针对水质出现反弹的市控以上断面,建立重点断面管控清单制度,督促制订整改措施,通过推动完善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体系、深入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入河排污口整治和农村生活污水“强基增效”等措施,减少断面水质单月超标次数。对水环境形势严峻地区,向属地人民政府发书面预警函5份,并抄送市级河长。二是对1-2月全市汛期污染强度进行测算通报,对偏高断面进行预警,督促重点隐患断面逐一制订“6+4”综合整治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指导督促6个相关县(市、区)完成印发汛期污染防治方案。2024年1-3月所有跨地市交接断面实现达标率100%。三是将所有县(市、区)纳入总氮控制范围,并纳入“五水共治考核”,制定主要断面总氮控制清单、年度任务分解表和各断面的总氮控制项目,通过逐步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推行新总氮排放标准等措施削减入河总氮排放强度和总量,有效改善断面总氮浓度。四是强化日常督导通报和年度工作考核,把水质指数削减目标压实到每个县(市、区)和每个考核断面,逐一整改。2023年省厅目标责任制考核中我市水质位于全省第一方阵。

    (3)关于“‘无废城市’建设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一是联合下发《金华市2023年度危险废物利用增补项目的通知》,新增列入规划飞灰利用项目5个,保障飞灰利用能力。东阳、义乌、浦江、磐安等县市已将飞灰委托综合利用,逐步实现“零填埋”。二是开展“回头看”检查,两家企业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问题已整改完成。对全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重点场所开展检查,基本已安装温度、烟雾、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报警装置。三是加强培训督导,召开全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培训会,普及危废规范化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迭代升级金华固废“一件事”系统,完成电子台账、交易撮合平台、运输监管、规范化管理评估等模块建设,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数字化管理。

    2.关于“推进生态环境督察问题整改长治长效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梳理申报整改典型案例。2023年四季度市县两级向上推荐的3个问题整改案例,均被纳入“重大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典型案例。二是加强统筹协调提升指数排名。局领导多次赴省厅汇报对接典型案例评比、清单指数考核等工作,协调水、气、固废等业务条线同步汇报沟通,获得省级支持和指导。2023年度金华“重大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指数实现排名提升。

    3.关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低碳绿色转型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实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全力做好复合布加工、废橡胶利用、木质家具、烧结砖等重点行业污染整治和本地五金等特色行业整治提升,打造金华样板,加快推进重点行业VOCs源头替代和VOCs治理低效设施动态清理,推进义乌、永康“绿岛”项目投运,义乌活性炭处置中心项目已建成投运,永康项目主体设备已就位,持续推进重点领域碳评工作。二是推进碳市场建设。强化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推动全市碳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对全市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碳数据质量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做好全国碳市场第二个履约周期碳排放配额清缴,按时完成8家发电企业2021、2022年度碳配额履约清缴工作,完成率100%。三是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深化国家级低碳试点城市建设,进一步拓展省级试点,全市省级低(零)碳试点、省级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全面铺开,形成“市县镇村”多层级试点。目前已创建133个省级低(零)碳试点、8个省级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强化试点经验打磨和亮点总结推广。培育减污降碳协同标杆项目,推进碳减排示范工程,推广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低碳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四是协调推进生态重点工程项目,加强与建设单位的沟通衔接,共同研究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重大问题,督促项目责任单位对项目进度滞后情况开展排查,分析滞后原因,分类提出解决方案,持续跟踪督办,保障项目按进度推进。

    4.关于“生态环境执法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1)关于“执法办案质量不够高”问题的整改。一是组织市本级执法人员开展废水采样证考前培训、案件办理培训,剖析存在问题原因,3月12日组织完成废水采样证考试。二是下发《违法排污即时采样规范提醒卡》提醒执法人员采样规范内容。三是加强采样人员技术规范学习培训,重新组织学习《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及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污水监测技术规范》等现场采样技术规范,进一步明确现场采样要求。制定2024年度培训计划,按期组织开展技术培训,1-2月共组织开展培训3期45人次,提升监测采样人员业务水平。四是为采样人员配备音视频记录仪3台,并定期复盘现场采样时段全程视频记录,已组织开展3次对3段采样视频复盘,进一步规范现场采样。五是强化监测与执法的工作衔接,对执法人员上岗证考核进行培训指导。组织开展工作业务交流,1-3月与各分局共同开展重点源执法监测12次,共同监督企业实时生产工况。六是召开全市执法工作务虚会,印发实施《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金华市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执法规范化提升年”活动方案的通知》,组织2024年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培训,各地分享典型案例,相互学习。

    (2)关于“执法案件办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两次组织全市、市本级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培训,在培训上复盘分析被抽查案卷存在的问题,学习反面典型,引以为戒。二是开展优秀案卷评比活动,印发《关于公布2023年度生态环境执法优秀案卷的函》,提供典型案例推广学习,加强执法案例指导。三是印发《金华市生态环境领域执法办案系统使用规范》,指导执法办案系统的正确使用。四是完善法制审核,制定《行政处罚法制审核表》对较大数额行政处罚决定单独进行法制审查,2023年共出具《行政处罚法制审核表》27份。五是印发《关于金华市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执法规范化提升年”活动方案的通知》,明确案件预审、规范法制审核要求,巩固案卷质量,为长效规范执法打好坚实基础。2023年11月省厅组织的执法案卷评查中,我市案卷质量排名全省第二,2份案卷入选省级优秀案卷,2份案卷入选市司法局优秀案卷。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关于“日常管理监督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一是落实回访制度。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全面了解当事人思想认识和整改情况。随机抽取全市系统干部开展新一轮防范利益冲突自查填报工作,均按要求规范填报,未发现问题,并将填报结果上报省厅。二是强化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教育。通过浙政钉群分享廉政警示教育信息24条,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观看《痛定思痛、绝不再痛(二)》警示教育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用反面典型警醒党员干部,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高压震慑。三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组织召开2024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通报违纪违法案件,并逐级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制定《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点》,进一步明确年度任务。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干部日常考核否优事项和分局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四是探索建立“清风指数”评价管理机制。设置责任落实情况、干部违纪违法情况、廉洁文化建设情况、清廉单元建设情况等四方面评价指标,将其作为“赛马亮绩·擂台比拼”活动的评分项。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分析研判全市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五是规范个人有关事项填报。组织市局科级以上干部完成《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领导干部有关亲属从业及从事经营性活动报告表》填报,未发现问题。

    (2)关于“责任传导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一是开展整改回头看,修订《金华市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工作手册》,详细规范应急响应流程、信息报送时间、动态报告模板等工作内容,全面压实属地责任。二是加强应急培训。2023年12月4日至7日承办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在金华举办的全省环境应急管理岗位实战实训培训班,培训内容覆盖企业现场日常检查、突发环境应急事件信息报告、事件处置桌面演练、应急监测、信息发布、系统操作等处置环节,获得省厅肯定和生态环境部大力推广;2024年1月3日,组织“浙环应急”培训,邀请省应急监控中心领导、第三方技术人员对信息报送、物资调度、应急处突等开展现场培训,全面提升应急工作人员环境应急管理能力。三是全面分析市区三个分局在服务保障三个“一号工程”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精准发力,从环境准入制度改革、执法监管、大气环境质量提升等方面加强工作指导。迭代暖心助企服务力指数,结合功效系数法完成指数评价体系优化,不断完善评价指数。

    2.关于“为民服务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关于“行政审批服务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围绕主动服务项目,提前介入全程对企业帮扶指导,对4家放射源异地备案和3家放射源转让申请事项提前介入全程对企业帮扶指导,减少因企业流程不熟悉而造成超期现象,切实提升企业满意度。二是安排专人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系统审查,对企业申报材料不齐全等情况及时跟进沟通,帮助7家企业完成重新申报。三是建立日预警工作机制,每日对省厅系统数据开展核查,及时发现信息缺失事项,协调各分局进行数据修复,截至目前已发现并修复缺失信息55项。四是落实排污许可证问题整改,抓好举一反三。根据省厅文件要求组织各分局开展问题整改工作,重新核发许可证5张;同时,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依托国家和省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采取非现场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全年全市共审核排污许可证986张,及时通知存在排污许可证问题企业完成整改。五是加强培训指导,健全工作机制。邀请省厅及省低碳发展中心专家来金召开排污许可质量现场帮扶和研讨会,开展排污许可抽查案例分析培训,现场带审排污许可证,通过理论教育和实际操作方式,有效提升排污许可人员业务水平;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积极转发推广排污许可科普视频,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提高企业排污许可证填报能力,提升排污许可证填报质量。持续开展排污许可证质量常态化抽查工作,综合考虑管理类别、典型行业、区县分布等情况,随机抽取120张待复核排污许可证,及时将结果通报给各分局,并督促完成整改,2023年省厅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中排污许可一项得分排名全省前三。

    3.关于“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1)关于“项目补助资金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一是查明实际情况,3月4日金东分局局领导召集相关科室对原因进行深刻剖析,组织人员赴现场对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开展核实,发现企业使用的燃气锅炉确实完成低氮改造,被替换燃烧器现存放在企业仓库。3月7日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二是加强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的运用,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跟踪补助企业注销情况。三是完善项目补助资金审核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金东分局内部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建立完善涉企补助资金分工负责,逐级审查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到位。四是开展补助项目“回头看”,对其他企业补助申请资料开展复查,未发现存在类似问题。

    (2)关于“内控制度不健全”问题的整改。一是开展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清查清理,对单位现有固定资产按“一卡一物”进行补充完善登记,统一粘贴条码卡片,对待报废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理,对无形资产进行认真细致的盘点,逐一核对了无形资产的权属证明、价值评估和完整性。同时加强日常妥善保管和维护,每年至少盘点登记一次,把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抓实抓细,强化固定资产管理措施,有效防范和化解资产盘亏风险。二是开展问题复盘分析,全面查明情况,形成情况说明。督促分局进一步规范询价采购行为。三是2024年3月12日组织全局财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对单位内控制度、审批审查制度进行学习强调。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1)关于“履行党建主体责任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对党员干部思想状况的了解。结合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机关党委通过组织开展座谈交流、个别了解、谈心谈话、回访教育等方式,全面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形成党员干部思想状况报告。在局党组会上专题汇报了2023年度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分析,并进行研究讨论。组织开展逐级家访活动,局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和科级干部开展家访,班子成员对分管处室(单位)和联系分局开展家访,深入了解党员干部家庭家教家风、“八小时以外”生活等情况。二是规范党员发展流程。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将新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事项纳入局党组研究审议事项。在党组会上对新发展1名党员和2名预备党员转正事项进行了研究讨论。三是增强管党治党意识。局领导班子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进一步树牢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等内容,每位班子成员在学习会上作了学习交流。

    (2)关于“‘三会一课’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压实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组织召开2023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局党组书记和分管领导听取各支部书记报告2023年度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并要求各支部书记要进一步提高对“三会一课”制度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按照规定开展组织生活。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局领导班子率先垂范,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除参加局党组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外,还积极参加了所在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各支部安排专人如实记录会议开展情况。三是加强对党支部的检查指导。由局机关党委组织开展党建工作专项检查,重点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和2024年记实本记录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并整改问题3个,督促各支部切实抓好支委班子建设,组织委员规范做好支部活动记录,支部书记加强对记录的审核把关。

    2.关于“选人用人工作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

    (1)关于“干部队伍年龄及专业结构不够优化”问题的整改。一是完善培养机制。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系统青年干部“明德守法 完善自我”综合素能提升班,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力提升等为主题课程,进一步提升干部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二是注重能力拓展。以重大活动、重要任务为契机,选派近20名年轻干部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论坛筹办、中央环保督察迎检等重要专班上历练培养,并将其表现作为下一步使用的重要参考。三是积极对接县级组织部门,争取年轻干部进入分局任班子成员;2名环保专业背景干部进入县级分局领导班子,具有环保专业背景班子成员占比达64%(根据省生态环境厅最新关于专业型干部口径为在环保系统工作10年以上或具有环保专业学历干部),县级分局班子年龄及专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2)关于“选人用人不够规范”的整改。一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开展职务提拔及职级晋升工作时均以一人一档形式形成纪实材料,并报经组织部备案通过。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以选人用人专项检查为契机,补齐材料有缺失、信息填写不完整的人事档案。组织学习相关文件,严格发文审核把关,干部任职文件落款时间均为党组会研究时间。二是明确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专题组织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对档案进行自查,补齐有材料缺失的个人档案,提升干部档案完整性、及时性。三是根据借用人员现状和局机关运行实际,制订借用人员调整方案,分批次调整借用人员。四是规范人员借用程序,对确因工作需要借用的人员,一律经局党组会研究讨论后办理相关手续。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整改过程中,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将不折不扣完成巡察整改任务作为一次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过程。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持续深入抓好巡察整改任务的落实,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

    (一)不断加强政治建设。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夯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局党组统筹谋划、一体推进,领导班子带头整改、率先垂范,责任部门各尽其职、落实到底,确保全面覆盖,以问题整改推动各项工作全面提升。

    (二)巩固扩大整改成果。把巡察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长效管理有机结合,围绕问题边整改、边总结、边巩固、边提升,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事项,紧盯不放,善始善终,务求实效,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充分形成整改结果的总结和运用。

    (三)统筹抓好各项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抓好巡察整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做好生态环境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及时总结经验成果,建强战斗堡垒,完善体制机制,在统筹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推动绿色低碳转型中担当作为,在打造“美丽中国示范引领区”新征程中作出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2468127;邮寄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21楼;电子邮箱:jhssthjj21@163.com。



    中共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