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华市关于加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日期:2024-05-16 14:58:48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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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关于加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于2024年4月12日在http://sthjj.jinhua.gov.cn/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结果予以反馈。

经过30日的公示期,截至5月12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金东区东宁路223号环保大楼707室;邮编:3210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

1043457195@qq.com。

联系人:冯凯;联系电话:0579-82185107。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