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为PF330720240222至PF330720240226的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事项已批准

日期:2024-03-26 14:10:22 来源:​金华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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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委托,编号为PF330720240222至PF330720240226的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事项已经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批准,批准信息如下:

编号

转出企业

接收企业

批准日期

PF330720240222

亿利洁能(浦江)有限公司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03.21

PF330720240223

浙江裕和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江苏信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024.03.26

PF330720240224

金华国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卓泰油脂科技有限公司

2024.03.26

PF330720240225

金华国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卓泰油脂科技有限公司

2024.03.26

PF330720240226

兰溪巨江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安徽天畅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2024.03.26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转移许可和年度计划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