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00259229XC/2024-00070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调整2023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市生态环境局
2024-02-07
主动公开
朗读
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规定,我局按要求开展2023年度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因部分企业已注销,拟对金华市2023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进行调整,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2月7日-21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反馈我局。
联系人:金戈超,联系电话:0579-82468167。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2月7日
附件:金华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信息调整表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信息调整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行业类别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区划(县) | 行政区划(乡、镇) | 纳入企业名单的原因 | 调整情况 |
1 | 义乌绿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危废经营 | 91330782MA2DE1B60A | 义乌市 | 佛堂镇 | 重点排污单位 | 因企业已注销,移出2023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