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编号为20241224G007的浙江红狮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放射性同位素转让申请事项已批准

日期:2024-12-26 14:44:18 来源:​金华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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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2-26     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受理编号为20241224G007的浙江红狮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放射性同位素转让申请事项于2024年12月24日经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批准。

一、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内容

(一)转入单位

单位名称:浙江红狮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浙环辐证[G2183]。

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灵洞乡上郭村。

(二)转出单位

单位名称:北京双原同位素技术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辐证[00111]。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区-中核路1号。

(三)转让的放射性同位素核素、活度及数量:1枚Cf-252放射源(活度为6.3E+8Bq/枚)。

(四)许可有效期为六个月。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