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东环备[2024]36号金华市景迪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日期:2024-12-17 15:55:11 来源:​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金义新区(金东区)分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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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适用于环境影响报告表简化为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

填报日期:2024年12月17日

项目名称

金华市景迪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医用防疫耗材产业2#地块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创新路88号

占地(建筑、营业)面积(m2)

21844.53

建设单位

金华市景迪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陆建国

联系人

张玉玲

联系电话

153****9199

项目投资(万元)

16000

环保投资(万元)

10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5年1月

项目性质

☑新建(迁建)□改建 □扩建

承诺备案依据

☑“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区域内,环境影响报告表简化为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及规模

☑工业生产类项目□生态影响类项目□畜禽养殖类项目□核工业类项目

(核设施的非放射性和非安全重要建设项目)□核技术利用类项目□电磁  辐射类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

☑废气 ☑废水

☑生活污水

☑固废 ☑噪声

□生态影响

□辐射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无环保措施:

直接通过  排放至  。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_采取_隔油+化粪池预处理_措施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放至_金华市金东污水处理厂。

☑胶水、印刷废气采取“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措施后通过25m排气筒(DA001)排放至高空。

☑注塑废气采取“二级活性炭吸附”措施后通过25m排气筒(DA002)排放至高空。

☑熔融挤出、纺丝、熔喷废气采取“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措施后通过25m排气筒(DA003)排放至高空。

☑环氧乙烷废气采取“水吸收净化”措施后通过25m排气筒(DA004)排放至高空。

☑实验室废气采取“活性炭吸附”措施后通过25m排气筒(DA005)排放至高空。

☑噪声设备采取墙体隔声、减振措施后通过 / 排放至厂界。

☑固废分类收集采取统一清运或委托处置措施后通过分类处置排放至/。

□其他措施: 暂无。

总量控制指标

CODCr0.384t/a、氨氮0.027t/a、VOCs1.173t/a

承诺:金华市景迪医疗用品有限公司(陆建国)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相关条件,是环境影响报告表简化为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涉及总量控制的项目,投产前取得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并落实区域削减平衡方案。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金华市景迪医疗用品有限公司(陆建国)承担全部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

备案回执

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金东环备[2024]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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