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婺城分局关于2024年11月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日期:2024-11-06 08:50:20 来源:​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婺城分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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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金华市中通塑粉有限公司年产1100吨热固性粉末涂料生产线技改项目

金华市婺城区竹马乡太和路76号

金华市中通塑粉有限公司

购置混合机、挤出机、压片机、磨粉机等生产设备,实施年产1100吨热固性粉末涂料生产线技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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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噪声:选购低噪声高效率油泵、空调等设备,从源头控制噪声污染,油泵设备应安装减振垫或阻尼减振器。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金华市婺城新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最终排入金华江。

废气:

1、投料、碾磨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引至室外15m以上排气筒高空排放;

2、挤出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5m以上排气筒高空排放;

固废:

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代为处置;

一般包装物、废布袋:综合利用;

生活垃圾、含油废抹布: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

浙江海蜜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6万台物料转运车技术改造项目

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百事达厂区内

浙江海蜜机械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120万元,位于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百事达厂区内占地面积17333.16m2,新建物料转运车生产线,项目达产后,将形成年产16万台物料转运车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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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气:焊接烟尘:经布袋除尘处理设施处理后引至15m以上排气筒排放;抛丸粉尘:经自带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引至15m以上排气筒排放;喷塑粉尘:经滤筒+布袋喷塑粉尘回收系统处理后引至15m以上排气筒排放;固化废气及燃烧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设备处理后引至15m以上排气筒排放。

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入金华市婺城新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最终排入金华江。

声:厂区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措施。

固废:废机油、废活性炭、废油桶、废乳化液、废液压油、废抹布废手套:委托有资质单位代为处置;

金属边角料、除尘粉尘、废包装材料、废布袋: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13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金华婺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9-82487106    传真:0579-82392636

通讯地址:金华市婺城区临江东路1100号合丰产业园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