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29XC/2024-00475

  • 文件名称: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金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部分2024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2024-11-0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金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部分2024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4-11-01 14:42:25 来源:金华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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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市生态环境局婺城分局、金东分局、浦江分局、开发区分局,婺城区财政局,金义新区(金东区)财政局,浦江县财政局,金华金开区财政金融部: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资环〔2023〕66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第二批)的通知》(浙财资环〔2024〕18号)和《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资环〔2023〕55号)文件精神,报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下达给你们,专项用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支出,相应增加你单位2024年“2119999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预算指标。

    请各区(县)生态环境部门、财政部门密切配合,及时将专项资金落实到实施单位和具体项目,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对照本地区域绩效目标做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附件:1.2024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分配表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     金华市财政局

    2024年9月3日

    附件1

    2024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县(市、区)

    合计

    宁静小区建设

    空气质量整治提升

    健康生物产业园化工集聚区减污降碳协同试点

    高位瞭望数字化能力建设

    无废城市建设

    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级防控体系建设

    老旧柴油叉车淘汰替换补助

    农用地土壤污染源管控与成效评估

    婺城区

    140

    40

    100

    /

    /

    /

    /

    /

    /

    金义新区

    (金东区)

    140

    40

    100

    /

    /

    /

    /

    /

    /

    浦江县

    40

    /

    /

    /

    /

    /

    /

    /

    40

    开发区

    405

    40

    100

    30

    20

    40

    101

    74

    /

    合计

    725

    120

    300

    30

    20

    40

    101

    74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