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适用于环境影响报告表简化为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
填报日期:2024年10月25日
项目名称 | 金华市初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套塑料制品项目 | ||||
建设地点 |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汤溪镇城河路588号 | 占地面积(m2) (建筑、营业) | 2700 | ||
建设单位 | 金华市初彩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 崔** | ||
联系人 | 崔** | 联系电话 | 139****1476 | ||
项目投资(万元) | 166 | 环保投资(万元) | 8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4年12月 | ||||
项目性质 |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 ||||
承诺备案依据 | ☑“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区域内,环境影响报告表简化为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工业生产类项目□生态影响类项目□畜禽养殖类项目□核工业类项目(核设施的非放射性和非安全重要建设项目)□核技术利用类项目□电磁辐射类项目 | ||||
主要环境影响 | ☑废气 ☑废水 ☑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 ☑固废 ☑噪声 □生态影响 □辐射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无环保措施: 直接通过 排放至 。 ☑有环保措施: ☑注塑废气采取二级活性炭吸附措施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至15m高空。 ☑涂装全过程废气采取喷淋塔+过滤棉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措施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至15m高空。 ☑生活污水采取厂内化粪池预处理措施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放至金西海元污水处理厂。 ☑噪声设备采取墙体隔声、减振等措施后通过 / 排放至厂界。 ☑固废分类收集采取统一清运或委托处置措施后通过分类处置排放至/。 □其他措施: 暂无。 | ||
总量控制指标 | CODCr0.014t/a(全部来自生活污水)、NH3-N 0.001t/a(全部来自生活污水)、VOCs 1.022t/a(本次项目新增0.81t/a)、烟粉尘0.916t/a。 | ||||
承诺: 金华市初彩科技有限公司崔**(建设单位名称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相关条件,是环境影响报告表简化为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涉及总量控制的项目,投产前取得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并落实区域削减平衡方案。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金华市初彩科技有限公司崔**(建设单位名称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承担全部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崔** | |||||
备案回执
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金开环区评备〔2024〕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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