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

日期:2024-10-11 16:39:11 来源:​金华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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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发布。通告明确,金华将进一步加强对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采取限制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

第一阶段

自2024年12月1日0时起,全天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在金华市区(包括婺城区、金东区)行政区域范围内通行;

第二阶段

自2025年5月1日0时起,全天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在金华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通行。

政策问答

问:为什么要实施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行政策?

答: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是现有柴油车中排放阶段最低的车辆,由于使用年限长、发动机老化、超负荷使用等原因,车辆冒黑烟行驶等现象时有发生,对NOX和PM2.5污染贡献大,是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

问:目前省内哪些地方实施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行政策?

答:根据《长三角区域国三柴油货车限行指导方案》的要求,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辖区内都将实施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行政策。目前,省内的杭州、宁波、湖州、绍兴、台州、温州等地市都已发布限行通告。

问:本次限行是否区分营运和非运营车辆?

答:不区分营运和非营运车辆,对所有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均适用。

问:外地车是否限行?

答:限行规定对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通行的非浙G车辆同等有效。

问:违反通行管理的法律责任?

答:对于违反通行管理相关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问:在哪里可以查到政策原文?

答:点击下方原文阅读即可找到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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