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29XC/2024-00031

  • 文件名称:

    2023年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2024-01-1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2023年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15 17:30:06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分享:
         

    朗读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由金华市生态环境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11日到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双龙南街858号,邮编:321017,电话:0579-82468127,传真:0579-82468124)。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金华市生态环境认真贯彻国务院及省、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优化公开方式,加大公开力度,畅通公开渠道,提高公开质量,回应社会关切,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提质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严格发文属性认定管理,对拟发公文逐一进行公开属性认定,除涉密和内部事项外,全部公开到位。每天发布环境空气质量预报,按时发布空气质量信息月报和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月报,及时公开污染源监测信息和环评许可审批信息等信息,不断提升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透明度,充分保障群众生态环境知情权。2023年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513条,政务微信发布360条,政务微博发布330条,共2203,召开新闻发布活动6场,在市级以上媒体刊发报道450,省级以上90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登记、受理、补正、征求意见、提出办理意见、作出决定、报批、送达的流程机制开展依申请公开事项答复,确保答复程序合法合规。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8件,2022年结转2。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材料、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环境质量数据等方面。为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办理质量和水平,我局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纳入督办体系,编制答复书模板,与申请人沟通一致后再行书面答复,确保答复规范、及时、准确。2023年共办理答复39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强化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建立信息发布前三审三校和信息发布后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内容发布筛查审查和动态监管,保障信息发布质效。每季度对已公开内容进行筛查筛错,通过全面校对、精准定位、及时预警,有效避免严重表述错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发文解读、公布、备案、更新及有效期等流程。2023年制修订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废止1件,现行有效性27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持续抓紧抓牢官方网站及新媒体平台政务公开主阵地建设,强化平台内容管理及运行维护,调整网站栏目设置,优化网站搜索功能,规范网站公开责任主体、发布流程、更新频次,更加充分发挥官方网站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作用,进一步增强群众的体验感。2023年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513条,网站总访问量303301金华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订阅人数3.4万,阅读总数30万次;金华生态环境视频号全年发布短视频38个,总播放量达25余万金华生态环境微博粉丝数2841,阅读总数35万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完善体制,提升业务能力。成立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建立政务公开工作管理体系,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2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各处室(单位)指定1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负责本处室(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的行政复议案件,未引发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的行政诉讼,未引发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举报。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1

    2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89

    行政强制

    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0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7

    0

    0

    1

    0

    0

    3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4

    0

    0

    0

    0

    0

    1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1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7

    0

    0

    0

    0

    0

    1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8

    0

    0

    1

    0

    0

    3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近年来,生态环境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持续受到公众的高度关注,我局虽然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一是网站信息公开栏目还需进一步优化;二是政策性文件解读形式不够丰富。

    下一步,我局将在市府办政务公开处的指导下,扎实推进政务信息主动公开,不断加大生态环境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一是进一步加强网站栏目建设,及时、准确、全面地发布各类信息;二是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图解等多种形式宣传政策、解读文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3年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图解



    链接:http://sthjj.jinhua.gov.cn/art/2024/1/15/art_1229168458_41294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