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金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朗读
《金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10月27日在金华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sthjj.jinhua.gov.cn/art/2023/10/27/art_1229497743_51705.html)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1个月公示,公示期间(2023年10月27日至11月27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21楼2104办公室,邮编:3210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924702554@qq.com。
联系人:朱政义;联系电话:82495130。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