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00259229XC/2023-00357
关于对金华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兰60号建议答复的函
市生态环境局
2023-07-14
主动公开

朗读
邹德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解决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飞灰产生处理基本情况
全市目前建有生活垃圾焚烧厂8座,焚烧能力达1.05万吨/日。2022年,全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产生量约为10.1万吨(以固化后的飞灰计),除东阳、磐安飞灰委托资源化利用外,其余县(市、区)均通过螯合固化后,进入当地的填埋场进行专区填埋。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制度建设。我局高度重视飞灰资源化利用工作,积极推进飞灰等危险废物“趋零填埋”。2022年10月4日,推动出台了《关于印发金华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金政办发〔2022〕41号),提出了到2025年,全市危险废物填埋处置占比控制在5%以下。2022年11月28日,
市无废办下发了《关于印发金华市危险废物“趋零填埋”三年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金无废办〔2022〕15号),谋划了六大工作任务,提出了我市危险废物“趋零填埋”三年工作目标,到2023到2025年的目标分别为20%、15%、5%以下,同时明确下达了各县(市、区)三年目标任务,全面统筹推进“趋零填埋”工作。
2.强化协同治理。市无废办组织生态环境、发改、财政、建设等部门召开了协调会,进一步明确了飞灰等危险废物“趋零填埋”工作的重要性,健全了工作机制,同时将“趋零填埋”工作纳入“无废城市”和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目前,市建设局已在谋划新一轮生活垃圾处置设施提标改造项目,重点对处理设施老旧、排放不稳定、飞灰产生量大的焚烧等处理设施进行技术改造,控制产灰比,减少飞灰产生量。义乌市已将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委托水泥厂协同处理,逐步实现“零填埋”。
3.谋划利用项目。我局积极会同市发改委谋划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2023年6月,联合下发了《金华市生态环境局 金华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金华市2023年度危险废物利用增补项目的通知》(金环函〔2023〕17号),经县(市、区)推荐、专家论证、相关部门组织研究,新增列入规划飞灰利用项目5个,明确了“高温熔融、低温热解、水泥窑协同处置”等实施路径,项目建成后预计新增利用能力20万吨/年,保障全市飞灰利用。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强化源头减量控制。对于有焚烧陈腐垃圾的地区,合理安排计划,循序渐进,控制好陈腐垃圾进厂焚烧量;部分产灰比较高的生活垃圾焚烧厂,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炉排炉改建或者工艺上的提升,减少生活垃圾焚烧飞灰产生量。
2.推进飞灰利用项目建设。积极推动现有规划内的项目加快建设投产,补齐飞灰利用短板,提升综合利用能力。对列入规划内的飞灰利用项目,督促各地落实专人负责,倒排时间计划,专班运行,保质保量按期投入运行。
3.落实飞灰资源化利用。联合财政等部门指导各地落实相应的价格补贴政策,对飞灰利用和填埋之间的价格成本差价进行适当补贴。督促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对策,开展生活垃圾焚烧厂PPP等相关项目协商谈判,按期完成生活垃圾焚烧厂飞灰“趋零填埋”工作。
联系人:汤嘉骏,联系电话:0579-82181581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7月10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与选任工委,市政府督查室,兰溪市人大常委会
代表与选任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