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婺城分局关于2023年6月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日期:2023-06-05 09:33:34 来源:​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婺城分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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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浙江金华和佳塑胶有限公司年产60万双PVC雨鞋生产线技改项目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西溪街228

浙江金华和佳塑胶有限公司

根据市场行情及企业发展需求,企业拟投资400万元,租赁浙江惠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西溪街2283幢厂房12层的闲置厂房,利用部分原有设备并购置更新双色注塑机、粉碎机等设备,建设年产60万双PVC雨鞋生产线技改项目。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投料、拌料过程采用密闭混料机,产生量较少,无组织排放。注塑废气收集后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破碎粉尘产生量较少,无组织排放。粘合废气产生量较少,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

2)废水:

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生活污水经由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参照《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后纳管,经金华市婺城新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金华江。

3固废:

本项目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废抹布手套、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厂内规范设置一般固废堆场和危废仓库,做好台账记录等。

4噪声:

车间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加装隔振垫等;加强厂区绿化。

2

婺城浙江新帮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新能源车用新型金属复合材料及特种复合钢新材料项目(一期)

金华市婺城新区雅苏街以南、金沙街以西、大岩路以北

浙江新帮新材料有限公司

浙江新帮新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32000万元,在金华市婺城新区雅苏街以南、金沙街以西、大岩路以北新征工业用地20499.14m2,实施年产2万吨新能源车用新型金属复合材料及特种复合钢新材料项目(一期)项目,产品为新能源汽车电池连接片、新能源电池极柱和新型锅具复合材料。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产金属复合材料7500吨,二期项目完成后能达产20000吨新能源复合新材料的生产规模。本项目仅涉及一期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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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入金华市婺城新城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最终排入金华江。

气:密闭打磨,同时加强车间通风换气。

固废:金属边角料、金属屑定期外运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液压油收集后委托有相关危废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声:主要产噪设备位于车间内,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隔声降噪设施。

3

金华市誉诚工具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颗螺丝批生产线搬迁改造项目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临江工业区西溪街92号靠东第三幢厂房

金华市誉诚工具制造有限公司

金华市誉诚工具制造有限公司原位于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3766号,《金华市誉诚工具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颗螺丝批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9年通过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婺城分局审批(金环建婺【201918号)。因企业发展需要,拟将项目整体搬迁至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临江工业区西溪街92号,租用金华市高文画材有限公司厂房进行生产,产能维持原有年产1000万颗螺丝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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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水: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内现有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经婺城新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金华江。

气:喷砂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引至15m高空排放。

固废:金属边角料、废粉尘外售综合利用;废油桶、废机油、废抹布、手套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声:主要产噪设备位于车间内,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隔声降噪设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202365日至20236125个工作日)。                                                                     

联系人:金华婺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9-82487106    传真:0579-82392636

通讯地址:金华市婺城区临江东路1100号合丰产业园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