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00259229XC/2023-00157
其他
无特定对象,无特定对象
其他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移出一批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的通知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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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3
主动公开
朗读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
按照《浙江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要求,正面清单实施动态管理,如企业不再符合纳入条件的,生态环境部门应将其移出正面清单。根据各地上报的动态更新调整名单,市局决定将兰溪市光大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等23家企业移出《2023年金华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附件:2023年金华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移出企业名单.docx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