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关于2023年3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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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科惠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7万件/套骨科植入耗材及手术工具扩产项目 | 浙江省金华市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仙华南街466号 | 浙江科惠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 为满足企业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公司决定投资22141.74万元,环保投资约255万元,在现有厂区内,新建12000平方米厂房,购置先进生产设备,扩大各类骨科植入性医疗器械及手术工具等医疗器械产品的生产能力。项目实施后,将形成年产47万件/套骨科耗材及手术工具的能力,年新增销售收入29140.50万元。本项目实施后,企业年产24万套骨科植入耗材及手术工具扩产项目不再实施。 | 无 | 企业承诺按照环评报告及批复文件要求配套建设相应环保设施。 | 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处理后15m高空排放; 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m高空排放; 酸雾采用碱喷淋处理后15m高空排放。 生产废水经厂区内废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经沼气净化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一起纳入污水管网,入金华市秋滨污水处理厂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3月28日至2023年4月4日(5个工作日)。
公告时间:2023年3月28日
联系人: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开发区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9-89156103
传真:0579-82056916
通讯地址: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开发区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