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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市生态环境局
2023-01-29
主动公开
朗读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狠抓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力度和行为规范,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年初研究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普法责任清单、法治政府重点工作清单,明确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具体措施。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和重大决策前学法制度,全年开展集中学法7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全年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29次,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及业务知识学习30余次。
(二)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发挥好法治建设带头人和主心骨的作用,坚持依法决策,自觉遵法守法,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处室单位负责人依法办事。制定廉政风险岗位清单,加强对关键部门和重点岗位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依法全面履行政府部门职能。
(三)带好队伍,履职尽责。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将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落实行政诉讼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市本级行政诉讼案件由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列入每年年终述职内容。配备公职律师3名,并外聘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承办建议提案均按时办结,满意率100%。
二、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政府工作组织领导,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责任意识。发挥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切实加强对全局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等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将法治政府(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列入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目标责任制考核。
(二)全面履行部门职能,为助企疏困提供法治保障。一是全省率先出台15条助企硬核政策,累计帮扶企业1500余家次,协调解决问题1000余个。二是积极推动建设项目“打捆审批”“多评合一”,指导符合条件的同类型企业共同编制一份环评报告,生态环境部门出具一份批文。全市累计33个项目126家企业受益,为企业减负160余万元。发放重大项目“一事一单”,落实专人“一对一”全程跟踪服务,做到即申请即受理即公示,实施容缺受理。三是持续优化执法监管模式,对16种情形轻微的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实施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机制,对符合正面清单管理条件的企业予以优先指导帮扶并减少或免除现场检查等正面激励措施。四是加强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制定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八五普法规划,制作《用最严法治守护绿水青山》法治微视频,参加浙江省“护航二十大 普法在行动”普法微视频征集,组织1385家次企业参加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知识竞答。
(三)贯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行政许可、处罚等权力事项进行全面公开,制定执法程序流程图,并对行政许可、处罚等结果信息进行公示。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照片、视频等形式对执法过程进行记录。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继续保留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23件,废止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对《金华市生态环境轻微违行为不予处罚清单(2022版)》等两份政策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全年未发生复议与诉讼败诉情况。2022年市本级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4起,累计罚款金额245.591万元。
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制度建设、依法行政、程序完善方面对照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精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有待提高,执法装备配备不全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真功夫。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指导推动生态环境系统各项工作。
二是进一步健全全品类闭环法制审查机制。制作“导图型”规范性文件管理手册,健全表格化公平竞争审查清单。全年不发生行政复议纠错、行政诉讼败诉,完成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公平竞争等法制审查100%全覆盖。
三是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全面推广“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和“环保e企管”应用,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对正面清单企业开展动态更新,全面提高执法效能。
四是进一步做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坚持日常执法与环境普法宣传相结合,通过业务咨询指导、以案释法、说理式执法等方式促进企业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