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29XC/2023-00038

  • 文件名称:

    关于对2023年新增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实行联网管理的公告

  •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2023-01-2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关于对2023年新增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实行联网管理的公告

    日期:2023-01-28 08:48:23 来源:金华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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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根据环保部、公安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6〕2号)、环保部《在用机动车排放检验信息系统及联网规范(试行)》(环办大气函〔2016〕2101号)以及《金华市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动车排气污染检验工作的通知》(金环发〔2018〕59号)规定,生态环境部门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进行联网管理。金华市婺西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金华曹泽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义乌市恒路机动车性能检测有限公司经一周公告,未出现对此机构的投诉或举报现象,满足联网要求,现予以联网。

    特此公告。


    金华市2023年联网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名单.doc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