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开环区评备〔2022〕13号金华市弘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22-08-11 17:07:13 来源:​金华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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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

金华市弘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20万吨炉渣废砂生产线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

金华市弘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

浙江致立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罗埠镇湖沿村浙江金华家宝门业有限公司)1幢厂房

法人(联系人)、电话

法人:翁有 

136****4007

项目

性质

新建

所属行业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项目类别

C4210 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主要

建设

内容

基本概况

金华市弘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是一家专业从事废砂、炉渣破碎筛分企业。企业租用位于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罗埠镇湖沿村的浙江金华家宝门业有限公司内闲置厂房,购置铲车、叉车、滚筒机流水线等生产设备建设完成后形成年处理20万吨炉渣废砂的生产能力

主要工艺

炉渣、废砂→卸料→球磨→磁选1→磁选2→抛丸1→磁选3→抛丸2→磁选4→抛丸3→再生铸造用铁

主要设备

滚筒流水线、铲车、叉车

主要原料

炉渣、废砂、滑油抹布手套

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总量控制要求

废水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相关标准。

废气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要求。

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固废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国家环保部〔2013〕第36号关于该标准的修改单。

总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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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文件备案意见

 

准予备案。建设单位应严格按项目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目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投产之后3个月内自行完成竣工验收报告并做好信息公开、报备工作。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

2022811日

备注:1、自备案之日起,五年内未开工建设的,备案失效,备案项目发生变动的,应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金华市弘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20万吨炉渣废砂生产线技改项目(定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