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00259229XC/2022-00445
关于对2022年新增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实行联网管理的公告
市生态环境局
2022-07-29
主动公开

朗读
根据生态环境部、公安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6〕2号)、环保部《在用机动车排放检验信息系统及联网规范(试行)》(环办大气函〔2016〕2101号)以及《金华市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动车排气污染检验工作的通知》(金环发〔2018〕59号)规定,生态环境部门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进行联网管理。磐安大盛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经一周公告,未出现对此机构的投诉或举报现象,满足联网要求,现予以联网。
特此公告。
附件:金华市2022年联网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名单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7月29日
附件
金华市2022年联网机动车
排放检验机构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检测方法 | 备注 |
1 | 磐安大盛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新城区上卢三角区地块 | 王志成 | 1、简易瞬态工况法 2、双怠速法 3、加载减速法 4、自由加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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