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华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2022版)》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

日期:2022-07-18 10:58:05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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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2022版)》于202276日在http://sthjj.jinhua.gov.cn/art/2022/7/6/art_1229497743_41021.html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7个工作日的公示期,截止715日,我单位未收到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金东区东宁路223号环保大楼金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邮编:321015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339405284@qq.com

联系人:方若浪     联系电话:0579-82181577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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