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婺城分局关于2022年4月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日期:2022-04-01 17:03:13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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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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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一万台四轮电动车配件、5000件五金工具生产厂房建设(5#6#)建设项目.年产1万台智能四轮电动车金属配件生产项目7#厂房项目

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雅溪街168

金华市兴远塑胶有限公司

为顺应市场需求和企业自身发展,企业决定投资2146万元,通过司法拍卖,购置位于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雅溪街168号的土地及闲置厂房,总用地面积19039.69平方米,新建5#6#7#厂房,新增建筑面积16907.17平方米,建成后总建筑面积29844.48平方米,并购置吸塑机、注塑机、冲床、高效数控铣雕机等生产设备,建设四轮电动车配件、五金工具、智能四轮电动车金属配件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万台四轮电动车配件、5000件五金工具和1万台智能四轮电动车金属配件的生产能力。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①挤出、吸塑、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空气冷却器+干式过滤+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再经15m以上排气筒高空排放;

②木板开料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排放;

③破碎粉尘、焊接烟尘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强制通风换气,防止浓度累积。

2废水:

食堂废水经隔油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金华市秋滨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后排入金华江

3固废:

金属边角料、木边角料、布边角料、皮革边角料、泡沫屑、金属屑、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的木粉尘等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废乳化液、废乳化液包装桶、废油桶、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过滤棉、废UV灯管和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代为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填埋

4噪声:

采取减振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加强管理等。

2

金华市博翔印业有限公司年产600万只包装纸箱技改项目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洞溪工业区华泰街西侧200

金华市博翔印业有限公司

金华市博翔印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42日,是一家主要从事包装装潢印品印刷和销售的企业。为顺应市场需求,企业决定投资1500万元,购买位于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洞溪工业区华泰街西侧的闲置厂房作为生产用房,现已办理不动产权证,占地面积3219.00m2,总建筑面积7177.55m2,并购置先进的印刷机、覆膜机、裱纸 机、折盒机、订箱机等设施,建设年产600万只包装纸箱生产项目。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印刷废气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引至15m以上排气筒排放;未收集的无组织废气加强车间通风换气,避免废气在车间积聚。

2)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经金华市秋滨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金华江;

3固废:

废包装材料、废纸板和废PS板收集后外卖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槽渣、废包装桶、废洗车水、废抹布、废活性炭和 废催化剂委托有资质单位代为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卫生填埋。(4)噪声:

车间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加装隔振垫等;加强厂区绿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202241日至2022411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金华婺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9-82487106    传真:0579-82392636

通讯地址:金华市婺城区临江东路1100号合丰产业园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