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金华市2022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和再次公开征求《金华市2022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意见的通告

日期:2022-03-31 16:31:44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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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2022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征求意见稿)》于3月16日-30日在http://sthjj.jinhua.gov.cn/art/2022/3/16/art_1229497743_38061.html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经过10个工作日的公示期,截至3月30日,我单位未收到反馈意见。

同时,结合实际核查,我局对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进行了部分修改,其中删减企业3家(浙江浦江永进工贸有限公司、金华贝尔油墨有限公司、浦江大众印刷材料有限公司,不属于2021年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新增企业3家(浙江金华高峰建材实业有限公司、浙江金华南方尖峰水泥公司属于2021年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兰溪市石宕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列入2022年重点排污企业),另有金华市中坚精细化工厂更名为浙江正鑫新材料有限公司。

现再次向社会补充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4月15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反馈我局。

联系人:金戈超 , 联系电话:0579-82495512


附件:《金华市2022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二次征求意见稿)》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