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1月1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日期:2022-11-18 12:31:07 来源:​金华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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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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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建设项目

概况

公众

参与

情况

相关环

保措施

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市区一环路快速化改造工程(二期)

项目路段分为三段,第一段:西起杭长高铁铁路箱涵东,东至迎宾大道西:第二段:西起迎宾大道东,东至环北公园;第三段:西起洪坞大桥东,东至东市南街东

金华市城市建设服务中心

项目总投资134348.37万元,项目分为三段,为环城北路(杭长高铁-北苑立交)、环城北路(北苑立交-环北公园)、环城南路(洪坞大桥-赤山溪),道路全长约4.43公里,设置2座跨线桥、2座下穿隧道、8.5对进出口,14座普通公交站台、2BRT站台,配套建设交通设施工程、路灯工程、智慧交通等附属工程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①生态保护措施:优化施工工艺,控制施工污染。强化水土流失措施,并与施工措施相互配套。施工结束后应加强植被恢复和工程绿化措施,恢复项目区域内植被覆盖,落实生态恢复措施,改善沿线生态环境。

②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加强对施工机械和施工人员的管理,施工废水经预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依托租房处已建的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③环境空气保护措施:施工现场洒水抑尘,加强材料运输、临时堆放管理,加强施工设备的维修保养避免尾气超标排放。

④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尽量避免高噪声作业在夜间施工,在施工场地设置临时围挡;营运期对沿线噪声超标敏感点设置声屏障、隔声窗等,采取措施后可满足相应声环境功能区要求,或敏感点室内昼、夜间声级可满足《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要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1118日至20221125日(5个工作日)。

公告时间:20221118

联系人:金华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与土壤固废处

联系电话(传真):0579-82469190

通讯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行政服务中心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