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企业排污权指标二次核定结果公示(金华恒利康化工有限公司)

日期:2021-09-03 15:15:28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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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 业 名 称

排污许可证代码(编号)

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

金华恒利康化工有限公司

91330701747048563E001R

2021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14日

初次核定排污权指标(吨/年)

二次核定排污权指标(吨/年)

CODCr

NH3-N

SO2

NOX

CODCr

NH3-N

SO2

NOX

1.526

0.230



2.859

0.286



说明: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3日至2021年9月1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金华市生态环境局申请复核,联系人:严航贞,联系电话:0579-82729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