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29XC/2014-05769

  • 主题分类:

    环境保护、治理

  • 服务对象:

    无特定对象,无特定对象

  • 体裁分类:

    其他

  •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金华市环保局行政审批职能扁平化 放权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 文件字号:

    金环发〔2014〕75号

  • 成文日期:

    2014-08-0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 关于印发《金华市环保局行政审批职能扁平化放权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1-08-25 17:25:19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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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婺城、金东、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环保分局,各县(市)环保局:

    《金华市环保局行政审批职能扁平化放权实施方案》已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并报经市审改办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金华市环境保护局

    201488

     

      抄送:市府办、市改革办、市审改办,张伟亚副市长。

      金华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488日印发

    金华市环保局

    行政审批职能扁平化放权实施方案

     

    根据《金华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综合配套改革方案》和《金华市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暂行办法》、《金华市投资项目全流程高效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工作要求,为认真做好本部门行政审批职能扁平化放权工作,按照权责一致、重心下移、属地管理、减少层级的原则和环保行政审批提行政效能、提服务水平、提工作形象的工作目标,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行政审批扁平化放权清单

    市环保局将现执行的行政许可事项中部分事项委托的形式放权给各县(市)环保局,将有关事项以机构延伸方式直接交办给婺城、金东和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环保分局(具体内容见附件1)。 

    二、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实施的工作要求

    (一)源头严控。县(市)环保局和各环保分局对重污染行业建设项目要建立三审一评的环保准入工作机制,即属地环保部门对拟落地建设的重污染行业项目要组织专家预审、5+X(发改、经信、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加上属地乡镇政府和行业主管或其他关联部门等)联审、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部门实施模拟初审、经环评及环评审批方可准入,对不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要坚决予以否决,把好环境准入关,也为投资业主提供服务降低投资风险。

    建设项目环保准入要符合空间、总量管制要求,选址必须符合当地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符合国家部委行业《准入条件》和浙江省行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增加的建设项目,要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进行总量控制。

    (二)依法行政。县(市)环保局和各环保分局要将市局下放的审批事项纳入各地部门权力事项库运行和管理并对社会公布;市局下放的审批事项原则上都要纳入属地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对下放后的审批工作各地要严格把关,依法办事,不得擅自改变行政许可事项名称,不得随意放弃或不行使受委托或下放的行政审批职权,不得超过行政审批期限进行审批,确保审批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三)规范用章。各县(市)环保局和各环保分局要加强用章管理,严格规范用章,不得挪作他用(具体印章编号见附件2)。各环保分局对市环保局直接交办的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文书盖相应编号的金华市环境保护局印章,印章要落实专人负责保管,并做好用章登记,载明用印日期、用印事由、批准人、用印数、承办人,在每月10日前将上月印章使用情况和相关审批事项报市环保局备案。县(市)环保局对市环保局委托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统一加盖相应编号的金华市环境保护局印章,并将文件抄送市环保局。

     

    三、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实施的监督管理

    (一)明确职责。按照权责一致原则,承接单位要切实承担起与审批权相对应的责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审批服务事项的批后监管工作,并承担相应法律和行政责任。

    各县(市)环保局和各环保分局对委托或直接交办审批的具体建设项目履行三同时监管职责并负责环保竣工验收工作。

    委托下放事项引起诉讼、复议的,各县(市)环保局和各环保分局必须在法律规定时间内做好应诉或答辩工作,并及时上报市环保局。

    (二)定期督查。市环保局组建行政审批督查组,每年对委托下放给各县(区)环保局和各环保分局的审批事项进行后督查,对审批事项办理情况进行评估。对各地委托下放审批事项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县(市)环保局或环保分局进行限期整改、纠正。

    (三)责任追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执行。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金华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扁平化放权清单

          2.金华市环境保护局印章编号

     


    附件1

    金华市环保局行政审批扁平化放权清单

    放权部门

    (主体)

    事项名称

    放权对象:县、市

    放权对象:

    婺城区、金东区

    放权对象: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

    备注

    放权

    类别

    事项类别

    下放权限

    下放

    方式

    下放权限

    下放

    方式

    下放权限

    下放

    方式

    1

    市环保局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电镀、印染、造纸行业专业园区内具体建设项目(市环保局负责专业园区规划环评审查)

    委托

    省政府及其投资管理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由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目录;县级政府及其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省级及以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除外);类、类射线,类、类放射源;110kV220kV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跨区域项目除外)

    直接

    交办

    省政府及其投资管理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由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目录;县级政府及其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省级及以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除外);类、类射线,类、类放射源;110kV220kV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跨区域项目除外)

    直接

    交办

    市管项目(市区):指市级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具体为市区二环内(除婺城新城区、金东新城区、金华开发区)及市级直管区块的非工业类企业投资项目;市区范围内单体建筑2万平方米以上或群体建筑7万平方米以上(计入容积率面积,以下同)的非工业类企业投资项目;市财政(国资)出资的国有投资项目;其他由市级统筹的项目。

    市、县(市、区)扁平

    行政许可

    2

    市环保局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电镀、印染、造纸行业专业园区内具体建设项目

    委托

    省政府及其投资管理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由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目录;县级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省级及以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除外);类、类射线,类、类放射源;110kV220kV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跨区域项目除外)

    直接

    交办

    省政府及其投资管理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由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目录;县级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省级及以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除外);类、类射线,类、类放射源;110kV220kV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跨区域项目除外)

    直接

    交办


    市、县(市、区)扁平

    行政许可

    3

    市环保局

    污染防治设施的拆除或闲置许可(含关闭、闲置或拆除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及生活垃圾处置的设施、场所核准)

    已有


    全部

    直接

    交办

    全部

    直接

    交办


    下放后市本级不再保留实施

    行政许可

    4

    市环保局

    建筑施工夜间作业许可证核发

    已有


    全部

    直接

    交办

    全部

    直接

    交办


    下放后市本级不再保留实施

    行政许可

    5

    市环保局

    排污许可证核发

    已有


    除总装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燃煤发电企业

    直接

    交办

    除总装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燃煤发电企业

    直接

    交办

    除总装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由

    省局审批

    下放后市本级不再保留实施

    行政许可

    6

    市环保局

    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转移许可和年度计划审批(含水路运输医疗废物许可)

    已有初审权

    直接交办,转报市局

    初审权下放

    直接交办,内部转报市局

    初审权下放

    直接交办,内部转报市局


    市级权限初审权下放

    行政许可

    7

    市环保局

    排污费缓缴、减缴和免缴审批

    已有


    全部

    直接

    交办

    全部

    直接

    交办


    下放后市本级不再保留实施

    非行政许可审批

     

     

     

     

    附件2

    金华市环境保护局印章编号

    机构名称

    印章名称及编号

    金华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处

    金华市环境保护局(1

    金华市环境保护局婺城分局

    金华市环境保护局(3

    金华市环境保护局金东分局

    金华市环境保护局(4

    金华市环境保护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金华市环境保护局(5

    金华市环境保护局金义都市新区分局

    金华市环境保护局(6

    兰溪市环保局

    金华市环境保护局(7

    东阳市环保局

    金华市环境保护局(8

    永康市环保局

    金华市环境保护局(9

    武义县环保局

    金华市环境保护局(10

    浦江县环保局

    金华市环境保护局(11

    磐安县环保局

    金华市环境保护局(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