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华市生态环境局 金华市公安局关于延长非营运小微型客车环保免检年限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日期:2021-05-12 15:15:59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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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生态环境局  金华市公安局关于延长非营运小微型客车环保免检年限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于2021年4月29日在金华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sthjj.jinhua.gov.cn/)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12天的公示期,截至5月11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 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金东区东宁路223号环保大楼305室;邮编:321015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332305571@qq.com
       联系人:赵起              联系电话:0579-82181393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