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29XC/2020-04962

  • 文件名称:

    金华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

  •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2020-08-26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

    朗读

  • 机构名称:金华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
  • 负责人:孙永河
  • 联系方式:0579-82181575
  • 办公地址:金东区东宁路223号环保大楼2楼
  •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 机构职能:

    金华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以金华市生态环境局的名义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负责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从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水利等部门划入的地下水污染防治,对因开发土地、矿藏等造成生态破坏,对自然保护地内进行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生态破坏,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有关规划计划、政策和制度等。指导全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体系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工作。

    (三)负责组织查处重大及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违法案件。参与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跨流域生态环境污染纠纷。

    (四)承担与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案情会商、行刑衔接等工作。

    (五)负责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伍的教育培训。

        (六)完成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