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29XC/2021-00672

  • 文件名称:

    浙江省金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章程公示

  •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2021-10-22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浙江省金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章程公示

    日期:2021-10-22 09:16:48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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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经金华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审查,我单位章程于20211019日核准备案,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11023日至1029日止。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存在问题,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公示受理单位:浙江省金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东宁路223号环保大楼4;邮政编码:321015;受理电话:82181506

     

     

    浙江省金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11022


    浙江省金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章程(终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