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29XC/2021-00665

  • 文件名称:

    金华市生态环境应急与监控中心章程公示

  •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2021-10-19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生态环境应急与监控中心章程公示

    日期:2021-10-19 10:12:05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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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经金华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审查,我单位章程于2021年9月27日核准备案,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11019日至10月26日止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存在问题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公示受理单位金华市生态环境应急与监控中心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东宁路223号(环保大楼303室);邮政编码321015受理电话:0579-82181567。

     

     

     

    金华市生态环境应急与监控中心

    2021年10月19日

    金华市生态环境应急与监控中心章程(党组会审议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