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29XC/2021-00658

  • 文件名称:

    金华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章程公示

  •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2021-10-1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章程公示

    日期:2021-10-15 15:10:25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分享:
         

    朗读

    经金华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审查,我单位章程于2021年10月12日核准备案,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1年10月16日至10月22日止。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存在问题,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公示受理单位:金华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东宁路223号金华市环保大楼707室;邮政编码:321000;受理电话:82185107。

     

    金华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
    2021年10月15日


    金华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章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