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29XC/2021-00051

  • 文件名称: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2021-01-2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29 09:52:17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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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中共金华市委、金华市人民政府:

    2020年,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部署,以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为重点,坚持生态文明建设统领,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为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根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工作部署,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等会议讲话精神。党政主要负责人通过党组专题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浙中论坛和个人自学等方式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系列讲话及在浙江工作期间14次来金调研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在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金华市水环境条例》等内容,充分认识实施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的目的意义,切实履行依法治市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把本单位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2020年,我局负责人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二)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发挥好法治建设带头人和主心骨的作用,努力带头学法,坚持依法决策,自觉遵法守法,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制定廉政风险岗位清单,加强对关键部门和重点岗位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依法全面履行政府部门职能,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带好队伍,履职尽责。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将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切实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认真落实行政诉讼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明确市本级的行政诉讼案件由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落实主要负责人“五不直接分管”制度,并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列入每年年终述职内容。落实法律顾问制度,2020年新增公职律师1名,并继续外聘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行政工作提供支撑。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承办建议提案均按时办结,满意率100%。

    二、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

    (一)强化法治政府工作组织领导,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责任意识。发挥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切实加强对全局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论述摘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将法治政府(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列入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目标责任制考核,全面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不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责任意识。

    (二)全面履行部门职能,为“六稳”“六保”提供法治保障。一是出台推进物流业降本增效四条措施,通过为符合条件的重型柴油车免于上线排放检测、开辟绿色通道服务物流企业车辆年审检测、指导帮扶车辆超排小微违法行为整改、加大新建环保检验机构扶持力度等措施,帮助物流业降低成本、提质增效。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推动环评审批改革。审批事项实现全程网办,对于需要开展专家评审的项目,通过现场照片踏勘,专家函审、钉钉视频会审等方式进行评审,真正实现不见面审批。在环评审批阶段全程代办的基础上,将代办工作往前延伸,实施提前领办代办工作。对85个环境影响总体可控、受疫情影响较大、就业密集型项目试点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对77个副食品加工等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且污染小的项目豁免环评管理,为我市疫情防控、助力企业复工复产贡献生态力量。三是出台生态环境免罚清单,部分轻微违法行为满足条件可不予处罚,防止以罚代管

    (三)落实法制审核制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2020831日前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清理,共有继续保留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23件,废止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对《金华市探索构建放射源大数据监管体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推进物流业降本增效四条措施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通知》《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等四份政策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合法性审核100%。加强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对重大许可以及所有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法制审核。加强环境行政复议与应诉。每年通报各县(市、区)行政处罚案件及复议诉讼案件有关情况,全年未发生复议与诉讼败诉情况。

    (四)贯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三大要求,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对行政许可、处罚等权力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明确了执法依据和权限,制定了执法程序流程图,对权力责任清单、行政许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情况、行政处罚等相关执法信息进行公示。在局网站设立了政务公开公示模块,对应公开事项实行全面公示,并实行动态管理与更新。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通过书面、照片等形式对执法进行记录,积极争取配备全新执法记录仪,做到依托移动执法系统开展现场执法,全面实现环境执法信息化、精细化、规范化。

    (五)积极创新形式,加强环境法治宣传教育。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班子带头实施全员追梦者讲堂”“廉政教育一刻钟等政治思想学习新模式,多次组织实施领导班子集体学法。二是建立健全一会一学习制度,学习强国”“金华市公务员网络学院等学习平台全覆盖,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在我市生态环境系统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三是普法与执法紧密结合。扎实开展三服务活动,局主要领导多次赴企业现场调研,了解企业需求,帮助解决企业环保问题。今年以来,共开展各类调研活动50余次,走访企业500余家。创新环境法治宣传形式。一是组织法律知识讲座。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新的法律法规,邀请律师开展主题宣讲。二是结合宪法宣传日、六五世界环境日等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开展环保法律宣传进行社区、环保公众日进企业、环保知识进校园专题讲座等活动,累计向社会公众发放各类环保法律法规等宣传册1万余本。三是开展《金华市水环境保护条例》专题宣活动。利用我市地方立法权五周年之际开展条例的专题学习宣传教育,发放宣传挂图,联合金华电视台《乡村法律》栏目、《金华日报》等媒体展开专题宣讲,开展送法下乡、法治文艺演出,通过微信公众号、普法网等网络平台和短信群发、微信群发、微博转发、LED频幕滚动播放等形式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充分宣传。

        三、主要工作成效

        一是出台《金华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改善提升环境空气质量,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金华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于812日正式公布,已于815日起正式施行。《规定》是我市有地方立法权以来出台的第十部地方性法规,通过明确问责情形、建立责任追溯、新增违法处罚、细化已有处罚等方式强化我市大气污染防治能力,为全省大气污染防治体系建设创设样本。

    二是复议应诉工作未被撤销或败诉。今年以来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7件,其中5件维持,2件复议中;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9件,其中3件自行撤回、3件驳回、3件正在审理中。

    三是继续保持环境执法高昂态势。重点打击,精准执法,围绕特色行业、VOCs、散乱污等开展专项整治和清废净土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开展武义永康涂装行业、东阳红木行业、浦江水晶、磐安相框、市域内固废危废产生企业执法监督,开展邻避效应突出重点企业、医药精细化工集聚区、纳污水体为重点敏感流域工业区等领域的集中执法检查。2020年,市本级共查处行政处罚案件72起,处罚金额774.8258万元。

    四、2021年工作计划

    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不足法律专业人才缺乏,疲于应对新形势下环境监管执法。下一步,将从以下四方面抓好落实:

    一是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落实重大决策出台前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等要求。重大决策实施后,起草部门依法开展后评估,并将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

            二是建立高效环境监管体系。继续做好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定期清理和动态调整,明确法定职责。继续深化生态环境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平稳实施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

    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要求,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加强执法人员环境保护知识和法律知识培训,强化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四是大力开展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继续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生态环境法治宣传与生态环境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同时兼顾业务工作和社会公众需求开展宣传。拓展宣传形式,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微视频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努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

                               202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