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29XC/2020-05066

  • 文件名称: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

  •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2020-09-27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0-09-23 12:20:53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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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汇总)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有关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政策、规划。负责起草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监督实施生态环境地方标准和生态环境技术规范。

    2.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较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全市较大及以上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生态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根据国家和省、市核定的污染物减排指标,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指标及相关政策,监督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检查各县(市、区)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的组织协调工作。

    4.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全市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组织协调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

    5.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6.负责辐射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和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以及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承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

    7.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国家和省、市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8.负责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化工作。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规范和相关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执法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环境状况公报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负责全市生态环境信息化工作,承担国家、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相关工作。

    9.牵头组织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和整改工作。组织协调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和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整改进展情况开展督查。

    10.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1.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开展生态环境合作交流,配合开展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12.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初步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投资项目组织实施、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13.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 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强化统一监管。牵头协调美丽金华建设,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实施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计划,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持久战。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深化拓展“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大数据应用,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协同平台建设,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算单位构成看,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下属生态环境局婺城分局、生态环境局金东分局、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市环境监察支队、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市环境监控中心、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市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和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决算。

    纳入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金华市生态环境局

    2.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婺城分局

    3.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金东分局

    4.金华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5.金华市环境监察支队

    6.金华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7.金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8.金华市环境监控中心

    9.金华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

    10.金华市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

    11.金华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12.金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二、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8,457.56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14.07万元,增长2.60%。主要原因是:专项项目预算及基本支出预算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403.8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7,797.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797.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92.7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376.11万元,占收入合计4.48%;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229.82万元,占收入合计2.7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513.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45.52万元,占53.84%;项目支出3,468.45万元,占46.1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797.87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03.16万元,增长4.04%。主要原因是:专项项目预算及基本支出预算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16.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05%。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43.64万元,下降2.03%。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类)支出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16.8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59万元,占0.01%;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1.74万元,占0.03%;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2万元,占5.23%;卫生健康(类)支出126.7万元,占1.83%;节能环保(类)支出6,117.05万元,占88.44%;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308.78万元,占4.46%;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560.8万元,支出决算为6,916.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4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退役安置(类)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以及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增加。

    其中: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16.8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1.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厉行节约,严控培训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8.8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7.10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6.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活动经费略有结余。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 263.00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245.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人员变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105.20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109.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3.10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3.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0 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0.6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年中追加优抚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54.4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55.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人员变动。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70.5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73.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9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人员变动。

    退役安置(类)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9年支出预算为16.3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增加了推介就业退役士兵部门考核奖。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639.80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775.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人员变动及考核奖按月预发。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517.50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527.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9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专项经费增加。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境保护行政许可(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20.8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10.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专项资金结余。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70.4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87.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3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支出增加。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7.2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26.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1.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环保执法经费增加。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365.00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516.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3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专项项目增加。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500.00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297.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金华标准”奖补资金减少。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221.30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238.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6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年中追加了环境损害鉴定等专项经费。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198.00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128.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专项减少。

    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550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413.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1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专项减少。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环境监测与信息(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1784.6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040.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3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人员经费增加及年中专项追加。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环境执法监察(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806.90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852.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6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人员变动及考核奖按月预发。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减排专项支出(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8.84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18.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7.8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专项增加。

    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35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790.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58.7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年中追加了部分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305.90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316.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5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人员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99.2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48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416.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7.60万元,支出决算为35.83万元,完成预算的75.27%,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或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是我局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范围及标准。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10.73万元,占29.94%,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10.7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是2018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情况;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0.71万元,占57.8%,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7.84万元,下降27.46%,主要原因是:是厉行节约,减少公车使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39万元,占12.26%,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1.7万元,下降27.91%,主要原因是:是上级部门来金督查调研人次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5.80万元,支出决算为10.73万元。完成预算的185%。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下属预算单位人员根据省厅安排参加技术培训。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2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30.50万元,支出决算为20.71万元,完成预算的67.9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我单位经费使用厉行节约,严控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71万元,主要用于环保专项执法检查、监测业务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9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1.30万元,支出决算为4.39万元,完成预算的38.35%。主要用于接待接待上级部门、兄弟地市来金调研、督查、指导工作、考察交流,县市部门来金公务活动等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厉行节约,从严控制接待范围及标准。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56批次,累计481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3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兄弟地市来金调研、督查、指导工作、考察交流,县市部门来金公务活动等支出。接待481人次,56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生态环境局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1 个,二级项目55个,共涉及资金3236.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6.79%。组织对2019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本年度未开展以部门为主的项目绩效评价,因此,无相关内容。

    本年度未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因此,无相关内容。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至少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附绩效自评表)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长江经济带战略环评"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及臭氧源解析及污染控制研究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长江经济带战略环评"三线一单"编制工作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0万元,执行数为1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形成金华市“三线一单”项目成果一套,针对区域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导向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定位,围绕改善环境质量、提升生态安全水平两大任务,推进金华市环境质量改善和绿色转型发展,指导促使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实现工业有序健康持久发展,推动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生态安全,为实现“走在前列,共建美丽新金华”和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坚实的环境保障;实现整个地区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二是通过金华市“三线一单”成果技术审核验收。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按照部、省厅工作部署,该项工作进度有所调整,验收发布工作改成2020内年完成。下一步改进措施:是严格按照部、省厅工作部署,加快工作进度。

    臭氧源解析及污染控制研究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7.94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2万元,执行数为111.37万元,完成预算的99.4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建立了5个光化学烟雾观测站,开展为期三个月(8-10月)的连续在线观测,配合挥发性有机物分组分网格化监测,提交阶段性研究成果;二是促进臭氧污染排放控制,为“美丽金华”建设提供坚实的环境基础,2019年,金华臭氧浓度为158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发现的问题及原因:该项目受监测点位数量限制,臭氧污染分析具有局限性。下一步改进措施:结合乡镇和工业园区检测数据,进一步深入分析臭氧污染来源与变化趋势。

    项目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2019年度无财政绩效评价项目。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2019年度无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项目。说明:部门评价是指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财政评价是指以财政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6.2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0.84万元,增长4.4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经费支出增多。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90.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2.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07.9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90.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9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1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9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环境监测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

    16.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项):指除科普活动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科学技术普及方面的支出。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2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5.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6.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7.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境保护行政许可(项):指环保部门经法律法规设定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行政许可管理支出,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排污许可、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等行政许可管理及相关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支出。

    28.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9.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指除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30.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指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31.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指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32.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项):指政府在垃圾、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及工业废弃物处置处理等方面的支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监管及淘汰处置支出等。

    33.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指除大气、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34. 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指用于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等支出。

    35.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环境监测与信息(项):指环保部门监测和信息方面的支出,包括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治理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和污染纠纷监测等支出,环境统计和调查、环境质量评价、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等支出,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运行、信息发布及其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支出。

    36.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环境执法监察(项):指环保部门监督检查环保法律法规、标准等执行情况的支出,行政处罚、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支出,环境行政稽查支出,执法装备支出,排污费申报、征收与使用管理支出,环境问题举报、环境纠纷调查处理支出,突发性污染事故预防、应急处置等支出。

    3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减排专项支出(项):指用减排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

    3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其他污染减排支出(项):指污染减排(款)下单设项级科目以外的其他用于污染减排方面的支出。

    39.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4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1:2019年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