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0700/2017-00004
自然生态保护处(督察办)
市生态环境局
2017-12-19
主动公开
自然生态保护处(督察办)
朗读
科(处)室职能:
组织起草生态保护规划,开展全市生态状况评估,指导生态示范创建。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拟订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市委市政府美丽金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督察办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金华市迎检和整改协调联络组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