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29XC/2019-05403

  • 文件名称:

    金华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信息

  • 发布机构: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2019-09-12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信息

    日期:2019-09-12 11:32:47 来源:金华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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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金华市环境保护局(汇总)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协调有关部门制订本市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 、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并贯彻执行。
        2.编制本市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参与制订本市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国土开发整治规划、 区域经济开发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以及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参与审核本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开发区、城区改造中环境保护内容;管理本市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工作;发布市级环境公报。
        3.监督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有关标准、技术规范。
        4.监督管理本市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有毒化学品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污染物、污染源的防治工作;监督执行国家公开禁止(或严格限制)建设的重污染项目名录和有毒化学品优先控制名录,负责本市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受市政府委托,参与处理涉及市外环境污染纠纷,协调本市地域间环境污染纠纷,对本市重大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5.管理本市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并监督检查本市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及珍稀危物保护工作;协调、指导、督促本市生态建设和生态市建设的调研、宣传、信息报送工作;负责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申报和市、县级自然保护区的审查工作;监督本市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资源开发活动。
        6.负责本市排污申报登记与排污许可证、排污收费、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污染限制治理等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审批本市限额内开发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区域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7.负责本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对流域水污染防治、城市机动车尾气、城市建设扬尘、城市油烟等污染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8.负责组织本市环境保护科研工作。制订组织实施市区环境保护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申报国家和地方重大环境保护课题,管理本市环境科技成果和环境保护新技术、新工艺的引进工作。
        9.管理本市环境监测工作,监督执行环境监测制度,管理、指导本市环境监测网络的建设和环境监测站的质量认证和技术认证工作。
        10.指导本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本市环境保护队伍的建设工作,组织本市环境保护系统在职人员岗位培训;管理市本级环境保护系统劳动工资工作。
        11.协同有关部门管理本市环保建设项目的对外合作和外资引进工作。
        12.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金华市环境保护局(汇总)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环保局婺城分局、环保局金东分局、环保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市环境监察支队、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市环境监控中心、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市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和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决算。

    纳入金华市环境保护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金华市环境保护局

    2. 金华市环境保护局婺城分局

    3. 金华市环境保护局金东分局

    4. 金华市环境保护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5. 金华市环境监察支队

    6. 金华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7. 金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8. 金华市环境监控中心

    9. 金华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

    10. 金华市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

    11. 金华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12. 金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二、金华市环境保护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金华市环境保护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8,243.49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358.12万元,增长19.72%。主要原因是:追加了污水处理金华标准奖补、仪器设备购置等专项项目预算及基本支出预算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190.02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7,494.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494.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91.51%;事业收入238.34万元,占收入合计2.91%;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456.98万元,占收入合计5.5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676.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30.8万元,占52.51%;项目支出3,645.46万元,占47.4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494.71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990.54 万元,增长36.16%。主要原因是:专项项目预算及基本支出预算增加较多。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60.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98%。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95.68 万元,增长39.4%。主要原因是:专项项目预算及基本支出预算增加较多,且预算执行率有较大提高。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60.49,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14.89万元,占0.21%;科学技术(类)支出1.2万元,占0.0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6.34万元,占5.4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33.29万元,占1.89%;节能环保(类)支出6,235.89万元,占88.32%;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288.88万元,占4.09%;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551.24万元,支出决算为7,060.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1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污水处理金华标准奖补、仪器设备购置等专项项目预算及基本支出预算指标。

    其中: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8.5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4.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培训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因考核合格追加的院士专家工作站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6.13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5.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活动经费略有结余。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 264.61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71.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05.85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05.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75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 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1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优抚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57.19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57.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68.5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71.0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6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4.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追加经费。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665.22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724.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9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考核奖按月预发。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07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39.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3.8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增加。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境保护行政许可(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3.8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2.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结余。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71.4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45.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5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压减。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7.2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6.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专项结余。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461.55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89.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专项结余。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894.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污水处理金华标准奖补项目894.98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32.49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81.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2.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环境损害鉴定等专项经费。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03.2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28.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5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专项增加。

    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2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1.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7%。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环境监测与信息(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209.89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352.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4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及年中专项追加。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环境执法监察(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807.19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869.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6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考核奖按月预发。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减排专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8.84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0.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8.1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专项增加。

    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4.5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4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1.8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部分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93.43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88.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14.4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523.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390.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2018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8.7万元,支出决算为34.64万元,完成预算的89.51%,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范围及标准。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10.7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情况;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8.55万元,占82.41%,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15.33万元,下降34.94%,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有4辆业务用车2018年预算安排在其他交通费用经济科目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09万元,占17.59%,与2017年度相比,增加0.53万元,增长9.53%,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来金督查调研人次增加,外地来金学习交流工作较多。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学习考察、技术交流、技术培训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批次。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28.9万元,支出决算为28.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经费使用厉行节约,严控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8.55万元,主要用于环保专项执法检查、监测业务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8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9.8万元,支出决算为6.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17%。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兄弟地市来金调研、督查、指导工作、考察交流,县市部门来金公务活动等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厉行节约,从严控制接待范围及标准。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68批次,累计481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6.0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兄弟地市来金调研、督查、指导工作、考察交流,县市部门来金公务活动等支出。接待481人次,68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环保部门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涉及项目63个,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3375.92万元,占项目资金预算总额的84.58%。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金华市环境保护局(汇总)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金华市区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维护补助及专项业务技术评估    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金华市区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维护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01万元,执行数为200.0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项目完成及时且程序规范,2018年度共补助金华市区已验收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48家企业,49套。根据《金华市区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运行维护考核办法(修订)》,由企业申报相关材料,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并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补助资金发放;二是自动监控站房整洁,空调等辅助设施正常运行,制度完整并上墙、日常巡检、维护保养、定期校准和校验、故障处理记录完整,全年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传输有效率高于90%,基本达到目标要求;三是该项目实施进一步完善了市区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维工作监管体系,提高企业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控运维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正常、稳定运行,切实发挥系统功用。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发现的问题主要是个别站点维护记录不完整、不清楚,影响了整体运维质量,产生的原因是个别运维人员运维水平有待提高,责任心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今后将加强运维人员培训,提高技术人员运维技能,提高责任心和运维水平,确保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正常、稳定运行,切实发挥系统功用。

    专项业务技术评估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4万元,执行数为4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该项目是由专门的环境影响技术评估机构对环评文件进行独立审查,形成独立的评估意见,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提高了环评管理水平;二是项目的实施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生态安全,为实现“走在前列,共建美丽新金华”和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坚实的环境保障。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因对评估数量无法精准预计,容易造成设立的绩效目标不够合理,原因是每年企业提交审批的项目很难准确预测。下一步改进措施:今后申报预算时将结合经济形势分析预估评估数量,力求提高绩效目标的合理性与准确性。

    3.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因没有满足2018年预算安排财政资金在1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及预算指标大于50万元(含)且执行率低于60%的项目,没有开展。本部门2018年度无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9.8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3.8万元,下降9.38%,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厉行节约,从严控制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50.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9.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1.7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3.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3.4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3.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58%。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环保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1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环境监测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

    14.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项):指除科普活动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科学技术普及方面的支出。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2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3.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4.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5.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境保护行政许可(项):指环保部门经法律法规设定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行政许可管理支出,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排污许可、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等行政许可管理及相关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支出。

    26.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7.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指除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28.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指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29.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指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30.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项):指政府在垃圾、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及工业废弃物处置处理等方面的支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监管及淘汰处置支出等。

    31.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指除大气、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32. 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指用于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等支出。

    33.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环境监测与信息(项):指环保部门监测和信息方面的支出,包括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治理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和污染纠纷监测等支出,环境统计和调查、环境质量评价、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等支出,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运行、信息发布及其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支出。

    34.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环境执法监察(项):指环保部门监督检查环保法律法规、标准等执行情况的支出,行政处罚、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支出,环境行政稽查支出,执法装备支出,排污费申报、征收与使用管理支出,环境问题举报、环境纠纷调查处理支出,突发性污染事故预防、应急处置等支出。

    35.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减排专项支出(项):指用减排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

    3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其他污染减排支出(项):指污染减排(款)下单设项级科目以外的其他用于污染减排方面的支出。

    37.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3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1:2018年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