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29XC/2018-05418

  • 文件名称:

    金华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 发布机构: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2018-09-3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18-09-30 12:31:50 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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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金华市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协调有关部门制订本市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 、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并贯彻执行。
        2.编制本市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参与制订本市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国土开发整治规划、 区域经济开发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以及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参与审核本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开发区、城区改造中环境保护内容;管理本市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工作;发布市级环境公报。
        3.监督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有关标准、技术规范。
        4.监督管理本市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有毒化学品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污染物、污染源的防治工作;监督执行国家公开禁止(或严格限制)建设的重污染项目名录和有毒化学品优先控制名录,负责本市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受市政府委托,参与处理涉及市外环境污染纠纷,协调本市地域间环境污染纠纷,对本市重大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5.管理本市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并监督检查本市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及珍稀危物保护工作;协调、指导、督促本市生态建设和生态市建设的调研、宣传、信息报送工作;负责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申报和市、县级自然保护区的审查工作;监督本市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资源开发活动。
        6.负责本市排污申报登记与排污许可证、排污收费、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污染限制治理等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审批本市限额内开发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区域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7.负责本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对流域水污染防治、城市机动车尾气、城市建设扬尘、城市油烟等污染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8.负责组织本市环境保护科研工作。制订组织实施市区环境保护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申报国家和地方重大环境保护课题,管理本市环境科技成果和环境保护新技术、新工艺的引进工作。
        9.管理本市环境监测工作,监督执行环境监测制度,管理、指导本市环境监测网络的建设和环境监测站的质量认证和技术认证工作。
        10.指导本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本市环境保护队伍的建设工作,组织本市环境保护系统在职人员岗位培训;管理市本级环境保护系统劳动工资工作。
        11.协同有关部门管理本市环保建设项目的对外合作和外资引进工作。
        12.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金华市环境保护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环保局婺城分局、环保局金东分局、环保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市环境监察支队、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市环境监控中心、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市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和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决算。

    二、金华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金华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金华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收、支总计6,885.37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614.51万元,下降8.19%。主要原因是下属单位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因环评脱钩改制,人员分流,2017年收入预算安排减少388.44万元,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因专项项目减少,收入预算减少348.17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829.87万元,占总收入99.19%,包括财政拨款收入5,504.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504.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79.94%;事业单位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 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415.2万元,占6.0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 0%;其他收入910.5万元,占  13.2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 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062.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77.64万元,占 57.36%;项目支出2,585.11万元,占42.64%; 经营支出0万元,占 0%。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95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82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5.2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4.0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305.8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1.88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164.5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13.13万元,项目支出2,585.11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64.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他各类支出997.94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金华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504.17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234.42万元,增长4.45%。主要原因是下属单位市环境监察支队人员及专项经费增加113.41万元,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新进人员及新增专项项目,增加人员及专项经费127.0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华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64.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54%。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11.84万元,增长13.74%。主要原因是2017年有新增人员及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奖金提高,人员经费增加较多;另外年中追加了“金华标准”奖补资金项目224.36万。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金华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717.16万元,支出决算为5,064.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3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人员经费及“金华标准”奖补资金项目。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8.56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8.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246.51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25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6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下属单位固管中心和应急中心有新进人员增加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98.6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100.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下属单位固管中心和应急中心有新进人员增加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52.57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54.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固管中心有新进人员增加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64.52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66.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下属事业单位应急中心有新进人员增加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038.79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1094.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3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正常晋升调整及下属单位新进人员增加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282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266.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部分专项结余。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境保护行政许可(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40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下属单位环境影响评审专项工作计划有变,10月份追减了指标。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88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2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下属单位环评报告技术评估工作计划有变,10月份追减了指标。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7.2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6.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机防中心遥感检测车运行费用略有结余。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78.86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149.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防中心人员公用经费及机动车排气检测管理系统三期升级项目有部分结余。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0.05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18.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2.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固管中心新进人员追加了人员经费。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224.3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金华标准”奖补资金。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排污费安排的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688.28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相关要求2017年该功能科目停止使用。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6.5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6.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9%。

    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7.8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7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1.7万专项经费。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环境监测与信息(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434.7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1884.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33%,决算数大于(或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停用的“排污费安排的支出” 功能科目中大部分专项调整为该科目。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环境执法监察(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38.35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345.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9.5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队及应急中心人员经费追加,且停用的“排污费安排的支出” 功能科目中有部分专项调整为该科目。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减排专项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27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74.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0月份调减了排污权回购资金专项45万。

    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62.3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234.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部分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221.83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226.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9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指标。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金华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88.2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89.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299.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八)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5.77万元,支出决算为60.21万元,完成预算的91.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10.7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3.88万元,完成预算的99.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56万元,完成预算的51.93%。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循厉行节约原则,控制经费开支范围及标准。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0.5万元,下降0.8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10.7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55.21%。主要用于局机关单位人员的VOCS监测及治理技术培训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出国人员增加。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2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5.5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9.02%。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兄弟地市及县市部门来金调研、督查、工作交流等公务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来金检查人次增加,外地来金学习交流环保工作的也较多。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52批次,累计453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43.8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14.6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3.88万元,主要用于环保专项检查、调研及监测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7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三个分局各减少1辆车。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 2017年度金华市环境保护局71个项目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1992.51万元,实际支出1676.54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金华市环保局在部门决算中反映秋滨污水处理厂执行“金华标准”奖补资金及生态市建设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⑴秋滨污水处理厂执行“金华标准”奖补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秋滨污水处理厂执行“金华标准”奖补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分为93分,自评结论为“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24.357万元,执行数为224.35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尾水排放氨氮、总磷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67%和86%,达到地表Ⅲ类水标准,大大的改善了干流水质。秋滨污水处理厂3月-12月共7次达到金华标准,其中2次进水浓度达不到要求;2次达到一级A标准;1次未达到一级A标准,我市干流水质不断提高,使群众对“五水共治”满意度不断提高,通过截污纳管达到污水统一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防止污水直排,提高了群众对我市生态环境的满意度。

    生态市建设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生态市建设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分为96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0万元,执行数为111.86万元,完成预算的93.22%。主要产出和效果: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经验和成果显著,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通过系列宣传活动营造了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公众参与度逐年提升。水质实现6个100%达标,连续第四年夺得“五水共治”“大禹鼎”;空气质量与2013年基准年相比优良天数增加78天,PM2.5实现“四年降四成”,改善幅度居全省第二位。

    3.以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环保局本级、所属婺城分局、金东分局等三家行政单位以及所属市环境监察支队、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等二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7.7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0.21万元,增长6.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造成运行经费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环保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69.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2.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7.5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70.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7.1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5.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06%。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环保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 1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6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

    13.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技术创新服务体系(项):反映国家为企业提供信息、技术、中介等全方位服务和支持,建立健全企业技术服务体系等方面的支出。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1.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境保护行政许可(项):反映环保部门经法律法规设定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行政许可管理支出,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排污许可、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等行政许可管理及相关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支出。

    22.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3.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反映除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24.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25.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6.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项):反映政府在垃圾、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及工业废弃物处置处理等方面的支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监管及淘汰处置支出等。

    27.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反映除大气、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28. 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反映用于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等支出。

    29.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环境监测与信息(项):反映环保部门监测和信息方面的支出,包括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治理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和污染纠纷监测等支出,环境统计和调查、环境质量评价、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等支出,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运行、信息发布及其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支出。

    30.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环境执法监察(项):反映环保部门监督检查环保法律法规、标准等执行情况的支出,行政处罚、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支出,环境行政稽查支出,执法装备支出,排污费申报、征收与使用管理支出,环境问题举报、环境纠纷调查处理支出,突发性污染事故预防、应急处置等支出。

    31.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减排专项支出(项):反映用减排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

    32.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其他污染减排支出(项):反映污染减排(款)下单设项级科目以外的其他用于污染减排方面的支出。

    33.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3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