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键词1:“美丽中国”建设
党的十九大报告将建设生态文明上升到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的高度,首次把“美丽中国”建设作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目标,擎画出了美丽新蓝图。 近年来,我县集中精力做好“美丽浦江”大文章,努力打造“大花园”“大景区”,在“全域美丽”的道路上阔步前行,收获了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全国十佳生态休闲旅游城市、全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等“金名片”。
关键词2:中央环境保护督察
2017年8月11日至9月11日,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浙江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环保督察。浦江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开发区、水晶园区等各司其职、密切协作,高效高质完成了各项任务。督察期间共出动检查人员1458人次,检查企业667家次,责令整改78家,立案28家,罚款148.5万元。以此次督察为契机,我县建立了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协调联络联席会议制度,在全市率先推进环保督察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关键词3:河长制
2016年12月11日,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浙江省河长制规定》是全国省级层面首个“河长制”地方性法规。 2017年 12月26日,我县总河长、浦阳江(浦江段)县级河长、县委书记施振强作为全国唯一的“河长”代表,在新《水污染防治法》实施座谈会北京主会场作典型发言。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智在会上高度肯定了浦江做法,要求各地学习推广浦江经验。
关键词4:生态保护红线
生态保护红线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要完成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我县按照上级有关要求顺利完成《浦江县生态保护红线划分方案》《技术报告》等上报,共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区面积257平方公里,占行政国土面积27.99%。
关键词5: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2017年9月21日,环境保护部在浙江省安吉县召开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现场推进会。会上命名授牌了46个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浦江县榜上有名。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作为国家生态县的“升级版”,从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生活、生态制度、生态文化六个方面近40项建设指标衡量一个地区的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促进地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绿色生活方式。
关键词6: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指出,要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2017年8月,我县出台《浦江县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明确了37个县有关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各类开发主体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进一步厘清责任分工,划清责任界线,严肃责任追究,有力推动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大环保工作格局。
关键词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决定》取消了不适应形势发展需求的审批事项,加强了事中事后监管,减轻了企业不合理负担,对进一步激发企业和社会创业创新活力,推动政府转变管理方式和服务企业、便利群众,全面提高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我县特种染整、第一污水处理厂等5家企业首次按照新《条例》规定组织开展了验收。
关键词8:国家版排污许可证
2016年12月23日,环境保护部制定出台《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采用全国统一编码,实现对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管理。该证副本详细记录了企业的基本生产设施、产品产量、产污环节、治理措施、主要污染物排放许可量、环境管理台账记录等信息,并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开,任何人均可进行查询。 我县造纸、印染、电镀等重污染行业18家企业按规定顺利申领了第一批国家版排污许可证。
关键词9:“最多跑一次”
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行动,是“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的再深化再推进,是“放管服”改革的浙江探索、浙江实践。我县环保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可减则减、能简尽简,一改到底、全程服务”的理念,全力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19项办事事项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其中10项通过网上审批、上门服务等方式实现“跑零次”,累计精简申请材料17项,缩减办事时限56个工作日,开展上门服务81件次。
关键词10:剿灭劣V类水
2017年2月,省委省政府部署开展全面剿灭劣V类水工作,并作为巩固和深化前期治水成果的“追寇战”。浦江县自我加压,提出了“坚决消灭劣Ⅴ类、Ⅴ类水,基本消灭Ⅳ类水”的工作目标。全县上下众志成城,社会各界群策群力,55处劣Ⅴ类水、91处Ⅴ类水和138处Ⅳ类水全部整治到位,如期完成了加压目标,实现了从全流域Ⅲ类水向全域Ⅲ类水迈进。 我县岩头镇洪家村首创的第一代“生态洗衣房”,既延续了千百年来农村洗衣传统,又防止了污染水环境,是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的一大创新举措,受到省委书记车俊的批示肯定。
关键词11:满意度
根据省统计局民生民意调查中心开展的满意度调查显示,2017年我县“五水共治”工作群众满意度居全省首位,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居全省第五位。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经过近几年的环境整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已深入人心,持续改善的生态环境不断释放出生态红利,让全县人民有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关键词12: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
根据新《环保法》规定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建立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的意见》精神,县政府首次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县2016年度以来的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全县15个乡镇(街道)分别向本级人大主席团(工委)报告了辖区年度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推进形成属地政府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长效机制。
关键词13:浙中生态廊道
金华市第七次党代会作出了建设综合交通廊道、金义科创廊道、浙中生态廊道的战略部署,浦江县按照市委“一年打基础、三年见成效、五年成廊道”的总要求,着力打造以“诗画浦江、田园新城”为主题的“浦江诗画魅力板块”,系统构建“三主六副两环”山水田园生态格局。全县42个生态廊道实施项目总投资202.2亿元,其中2017年计划投资38.39亿元,实际完成投资50.46亿元。金狮湖保护与开发工程、江南第一家保护与开发工程、虞宅乡茜溪悠谷轻度假区等3个示范项目和浦阳江生态廊道示范段项目取得明显成效。
关键词14:“浦江蓝”
我县制订“每微必争”攻坚行动计划,组织开展以清洁能源、工业大气污染防治、机动车污染防治、扬尘控制、餐饮油烟整治等为重点的“气尘合治”行动。全年城区环境空气优良率84.9%,同比上升了1.4个百分点,优良天数增加7天;PM2.5浓度3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3%,提前3年基本完成金华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空气质量目标。
关键词15:环境保护第三方“体检”
为系统评估企业环境管理水平,有效提升重点企业污染防治能力和水平,切实减少企业环境风险,我县环保部门制定出台了《浦江县重点企业环境保护第三方“体检”管理办法(试行)》,“体检”内容包括企业合规性、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环境风险隐患等。我县已有5家重污染企业完成第三方“体检”工作,经“体检”整治,企业污染治理水平有了大幅提升,且污染处理费用下降了近10%,有效促进了企业绿色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16:环保日记
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是2017年环保工作的一大核心工作。“浙江生态日”前夕,我县环保部门联合教育部门在全县小学四年级学生中全面开展“环保日记”系列活动,旨在以学生带动家长,以学校辐射社会,实现在青少年学生中普及环保知识,倡导环保行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活动开展以来,在学校、老师、学生和家长中产生了较大反响。
关键词17:环保志愿者
由30名社会各界环保热心人士组成的浦江县环保志愿者服务队,自6月份成立以来,积极开展河道巡查、剿劣护水、垃圾清理、环保宣传、文明劝导、志愿服务等活动30余次,参与人数达300余人次。丰富多彩的志愿者活动吸引了更多环保人士的参与,队伍也随之不断壮大,目前已有志愿者近百人,成为我县环境保护的一支重要社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