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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华市恒兴化纤有限公司 年产3万吨涤纶短纤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
2017-08-21
主动公开

朗读
我局拟对金华市恒兴化纤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涤纶短纤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3号令)的规定,现将该项目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金华市恒兴化纤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涤纶短纤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建设性质:技改
项目建设内容:年产3万吨涤纶短纤
项目建设单位:金华市恒兴化纤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双锦街1-2号厂区
项目投资: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0万元
项目建设情况:2015年7月开工建设
项目环评编制单位:金华市环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环评审批单位:金华市环境保护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审批文号:金环建开〔2017〕23号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华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
经现场检查,项目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批复要求基本得到了落实。
三、验收监测结果
3.1废水
检测日,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出水口废水中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和石油类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1工业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生活污水排放口废水中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和动植物油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1工业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废水中各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根据环评及核查报告,按300个工作日生产工况满负荷计,企业生产废水年排放量约为800吨/年,生活污水年排放量为3528吨/年,根据金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5月4日对金华市秋滨污水处理厂出口废水监督性监测结果(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27mg/L、氨氮排放浓度0.16 mg/L)计算,本项目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0.12吨/年、氨氮排放量为0.00069吨/年,均符合市环保局对该项目的总量控制要求。
3.2废气
检测日,项目2#线真空煅烧、纺丝废气处理设施后排气筒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苯乙烯排放速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3#真空煅烧、纺丝废气处理设施后排气筒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苯乙烯排放速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2#锅炉废气排气筒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标准。
废气中各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按300个工作日,真空煅烧、纺丝废气处理设施及锅炉工作时间24小时,生产工况满负计,根据检测结果,企业废气中VOCs排放量为0.67吨/年,二氧化硫排放量为0.23吨/年、氮氧化物排放量为2.56吨/年,均符合市环保局对该项目的总量控制要求。
检测日,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最高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3噪声
检测时段,项目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符合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其中厂界北侧(沿金衢路侧厂界)昼间、夜间噪声符合4a类区标准。
根据金华市环境保护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要求,现将项目情况予以公示,您(单位)如对该建设项目有意见和建议,请于7个工作日内反馈给我们。
受理单位:金华市环境保护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联系电话:0579-89156103
传 真:0579-82056916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