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29XC/2017-05252

  • 文件名称:

    金华市环保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 发布机构: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2017-05-0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环保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日期:2017-05-05 17:43:28 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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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一、金华市环保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协调有关部门制订本市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并贯彻执行。
    2、编制本市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参与制订本市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国土开发整治规划、区域经济开发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以及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参与审核本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开发区、城区改造中环境保护内容;管理本市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工作;发布市级环境善公报。
    3、监督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有关标准、技术规范。
    4、监督管理本市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有毒化学品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污染物、污染源的防治工作;监督执行国家公开禁止(或严格限制)建设的重污染项目名录和有毒化学品优先控制名录,负责本市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受市政府委托,参与处理涉及市外环境污染纠纷,协调本市地域间环境污染纠纷,对本市重大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5、管理本市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并监督检查本市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及珍稀危物保护工作;协调、指导、督促本市生态建设和生态市建设的调研、宣传、信息报送工作;负责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申报和市、县级自然保护区的审查工作;监督本市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资源开发活动。
    6、负责本市排污申报登记与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排污收费、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污染限制治理等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审批本市限额内开发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区域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7、负责本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对流域水污染防治、城市机动车尾气、城市建设扬尘、城市油烟等污染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8、负责组织本市环境保护科研工作。制订组织实施市区环境保护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申报国家和地方重大环境保护课题,管理本市环境科技成果和环境保护新技术、新工艺的引进工作。
    9、管理本市环境监测工作,监督执行环境监测制度,管理、指导本市环境监测网络的建设和环境监测站的质量认证和技术认证工作。
    10、指导本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本市环境保护队伍的建设工作,组织本市环境保护系统在职人员岗位培训;管理市本级环境保护系统劳动工资工作。
    11、协同有关部门管理本市环保建设项目的对外合作和外资引进工作。
    12、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金华市环保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环保局婺城分局、环保局金东分局、环保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局属市环境监察支队、局属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局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局属市环境监控中心、局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局属市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局属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单位、和局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预算。

    二、金华市环保局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安排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金华市环保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收入、单位结余收入、上年结转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金华市环保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6270万元。

    (二)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金华市环保局2017年收入预算62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92.42万元,占76.43%;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473.44万元,占7.55%;单位结余59.92万元,占0.96%;上年结转944.22万元,占15.06%。
    (三)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金华市环保局2017年支出预算6270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2.0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9.9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560.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7.54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603.05 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96.29万元,项目支出3270.66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

     金华市环保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792.4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92.4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    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3.6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7.0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099.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1.8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金华市环保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792.42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339.45万元,主要是专项经费增长所致。

    2.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3.67万元,占7.3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7.09万元,占2.44%;,节能环保支出4099.83万元,占 85.55%;住房保障支出 221.83万元,占4.63 % 。

    3.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事务8.5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人员支出。

    ⑵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事务246.5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⑶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事务98.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⑷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事务52.57万元, 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
        ⑸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事务64.5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

    ⑹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环境保护管理事务)(项)事务1038.7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津补贴及日常公用支出。

    ⑺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环境保护管理事务)(项)事务282万元,主要用于生态市建设相关工作的支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规划编制及气尘合治工作等支出。

    ⑻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境保护行政许可(项)事务40万元,主要用于环境影响评审支出。

    ⑼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事务88万元,主要用于环评报告技术评估支出。

    ⑽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事务7.2万元,主要用于遥感监测车运行费用支出。

    ⑾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事务178.86万元,主要用于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人员公用支出及机动车排气检测管理系统三期升级。

    ⑿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项)0.05万元,主要用于固管中心支出。

    ⒀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排污费安排的支出(项)事务688.28万元,主要用于市区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维护补助、金华市环境数据管理与决策分析平台建设、刷卡排污总量自动控制系统建设补助、环保执法监察、环境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维护费、环境监控平台运行维护等专项支出。

    ⒁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事务6.5万元,主要用于应急物资库建设支出。

    ⒂ 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事务7.8万元,主要用于区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支出。

    ⒃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环境监测与信息(项)事务1434.7万元, 主要用于局属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及水质监测体系建设项目、监督性监测运行维护费、仪器设备购置款、实验室运行维护费、新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等各项专项经费支出。

    ⒄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 环境执法监察(项)事务138.35万元, 主要用于下属环保监察及应急事故调查部门的支出。

    ⒅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减排专项支出(项)事务127万元,主要用于排污权回购资金、机动车排气检测管理系统运行维护、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核算等的支出。

    ⒆ 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事务62.3万元,主要用于环境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维护费、化学品生产使用情况调查、金华市区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维护补助等。

    ⒇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事务221.8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金华市环保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27.1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2570.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355.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维费、其他交通费等。

    其他资本性支出1.77万元,主要是办公设备更新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

    金华市环保局2017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八)2017年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市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再另行追加经费。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1.3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6 %。主要用于接待国家、省、兄弟省市及相关业务部门单位来人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近两年我市环保工作开展有较多亮点,全国其他省市来考察学习的很多,造成接待费支出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57.4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 22.38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7.44万元,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辆数量减少。

    (九)其它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金华市环保局本级、环保局婺城分局、环保局金东分局3家行政单位以及局属市环境监察支队、局属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等2家参公事业单位2017年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5.05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金华市环保局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68.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48.8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9.6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金华市环保局共有车辆18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 辆、执法执勤用车6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 辆  。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 台(套)。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金华市环保局通用类和专用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65.25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的用于核算和反映政府非税收入以及其他需要专户管理的资金。

    3. 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

    4.单位结余: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一般结余、事业基金、专用基金和专项结余等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环境保护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环境保护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5.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境保护行政许可(项):反映环保部门经法律法规设定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行政许可管理支出,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排污许可、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等行政许可管理及相关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支出。

    16.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反映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7.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反映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18.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19.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项):反映政府在垃圾、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及工业废弃物处置处理等方面的支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监管及淘汰处置支出等。

    20.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排污费安排的支出(项):反映用排污费安排的支出。

    21.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反映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22. 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反映用于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等支出。

    23.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环境监测与信息(项):反映环保部门监测和信息方面的支出,包括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治理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和污染纠纷监测等支出,环境统计和调查、环境质量评价、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等支出,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运行、信息发布及其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支出。

    24.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 环境执法监察(项):反映环保部门监督检查环保法律法规、标准等执行情况的支出,行政处罚、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支出,环境行政稽查支出,执法装备支出,排污费申报、征收与使用管理支出,环境问题举报、环境纠纷调查处理支出,突发性污染事故预防、应急处置等支出。

    25.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减排专项支出(项):反映用减排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

    26. 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反映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27.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金华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5月10日


    2017年环保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