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分局关于2015年2月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日期:2015-02-09 09:26:44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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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罗埠新天地(二期)建设项目

金华市婺城区罗埠镇

金华市禾丰置业有限公司

金华市禾丰置业有限公司拟投资3600万元在金华市婺城区罗埠镇进行罗埠新天地(二期)的建设。本项目地块总用地面积为8028 m2,总建筑面积为20404.09m2,总计178套住宅。

未进行公众参与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  治措施。

废水:项目建成后,废水主要来自生活污水。废水排放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直接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沼气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入金西污水处理厂。

 

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厨房燃气废气和油烟废气及异味气体。项目只设地面机动车停车位,且地面停车位数量分布分散,通风条件良好,故对周围环境大气影响较小;厨房燃气废气污染物的产生量很小,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住户厨房油烟经脱排油烟机通过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油烟废气排放较少,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在垃圾投放点产生的异味气体,由物业管理公司统一定时从住宅各层垃圾收集点清收于此,保证整个小区的清洁,且垃圾收集站与住宅保持一定距离,减轻其对周围住宅的影响,并加强管理,及时清理。

 

固废: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分置分类处置,在得到有效处理的情况下,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噪声:根据建设项目影响分析,项目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有效措施治理后,四周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不会对边界外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5年2月9日至2015年2月13日(5个工作日)。

公告时间:2015年2月9日

联系人: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9-89155025                     

传真:0579-82056916

通讯地址:金华市双溪西路620号老板大厦西辅楼1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