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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70000259229XC/2011-00023

  • 文件名称: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GSM移动通信本地网十六期工程辐射建设项目审批公示

  • 发布机构: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2011-01-2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GSM移动通信本地网十六期工程辐射建设项目审批公示

    日期:2011-01-24 17:45:59 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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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GSM移动通信本地网十六期工程
        建设地点:金华市婺城区、金东区、武义县、永康市、兰溪市、东阳市、浦江县
        公示时间:2011年1月24日-2011年2月12日
        联系人:缪兆林
        联系电话:0579-82469549
        传真:0579-82469190
        建设项目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GSM移动通信基站本地网十六期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
        2、建设地点:金华市婺城区、金东区、武义县、永康市、兰溪市、东阳市、浦江县
        3、建设性质:拟建。
        5、建设内容和规模
        本项目共包括在金华市婺城区、金东区武义县、永康市、兰溪市、东阳市、浦江县190座移动通信基站,详细基站清单见附件列表。
    基站由机房、馈线、天线及安装天线的支架所组成。机房主要设备包括基站控制器、收发信机、功率放大器、耦合器、合路器、双工器及馈线等信号收发设备以及电源柜和备用电源等辅助设备。基站天线架设在支架上,由馈线连接天线与机房设备。
        6、评价单位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
        7、建设单位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
        二、环境质量状况及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1、电磁环境状况
    评价单位于2010年6月29日至2010年9月1日对金华移动通信本地网十六期工程拟建的金华市婺城区、金东区、武义县、永康市、兰溪市、东阳市、浦江县辖区内的190座基站周围电磁环境进行环评监测。
        2、 监测目的
    了解GSM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前(或为环评测量需要试运行)周围的电磁辐射环境质量现状水平,掌握基站周围的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为评价中国移动金华分公司GSM移动通信本地网十六期工程的移动通信基站正常运行时对环境产生的电磁辐射环境影响提供基础数据。
        3、 监测内容
    根据基站污染源分析,先选用宽频带的综合场强测量仪器对拟建基站周围环境电磁辐射场中关心点的总的功率密度进行测量(判断是否超过对公众和职业的照射限值),再选用选频测量仪器对电磁辐射场中异常点(可能超过贡献管理限值)进行分频测试,测定该点某一频段的电磁辐射功率密度值(判断是否超过基站电磁辐射贡献管理限值)。
        4、 监测方法
        根据以下标准、方法制定本项目现场监测实施细则:
        (1)《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
        (2)《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监测仪器和方法》(HJ/T10.2-1996);
        (3)《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HJ/T10.3-1996);
        (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作业指导书《射频综合场强测量实施细则》;
        (5)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作业指导书《射频选频场强测量实施细则》。
        5、 监测点位
        监测点位的布设依据《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监测仪器和方法》(HJ/T10.2-1996)和《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HJ/T10.3-1996)等技术规定进行,充分落实“以人为本”的原则,主要考虑基站周围环境保护目标。
    测量高度均为仪器探头距地面(或立足点)1.7m处。主要监测点位选择原则如下:
        1)以发射天线为中心半径50m的范围内可能受到影响的保护目标;
        2)优先考虑基站的天线主瓣方向:
        3)对于发射天线架设在楼顶的基站,在楼顶公众可活动的范围内布设监测点位,以及在该楼顶层和楼下布设监测点位,具体点位优先布设在公众可以到达的距离天线最近处,同时根据现场环境情况对点位进行适当调整。
        6、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2007)(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的规定,结合本项目建设运行的特点,“环境敏感区”是指人口密集区、文教区、党政机关集中的办公地点、医院以及具有历史、科学、民族、文化意义的保护地。
    本项目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为移动通信基站周围医院、幼儿园、学校、机关及居民住宅区活动的人群。
        四、监测结果和主要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金华移动在金华市婺城区、金东区、武义县、永康市、兰溪市、东阳市、浦江县拟建的190座移动通信基站在对其周围电磁辐射环境进行环评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所有监测点位的电场强度符合《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中公众照射导出限值要求,测量结果基本可以反映本期GSM基站建设前金华区域整体电磁环境背景水平,基站拟建址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五、电磁辐射环境保护措施
        1、管理措施
        (1)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应加强对移动通信基站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由公司设立环保人员,全面负责移动通信基站运行管理中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制定的运行管理环境保护制度并组织实施。
        (2)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建设运行的移动通信基站应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进行申报、登记,并接受监督管理和检查。
        (3)新建或购置国家规定豁免水平以上的电磁辐射项目,中国移动金华分公司必须事先向环境保护部门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复同意后方可建设。
        (4)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采用的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的(如移动通信基站的频率和功率等),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并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
        2、技术措施
        在移动通信基站的规划、选址、设计、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中国移动金华分公司已采取了各种措施来尽量减小对周围环境中敏感点的影响。
        (1)在满足通信网络覆盖的前提下,合理选择移动通信基站的位置,尽可能选择在人群无法近距离直接接触的位置。
        (2)合理安排移动通信基站发射天线的架设位置、高度、朝向以及俯角;调整天线高度、朝向以及俯角,使其不直接近距离面对敏感建筑物。
        (3)将通信小区划分成微小区,合理控制基站发射功率,在满足信号覆盖的前提下,尽量降低基站发射功率。
        (4)在风景区采用隐蔽天线(仿生树),尽可能减少对环境景观的影响。
    在今后的基站建设运营中,中国移动金华分公司除继续落实好上述技术措施外,还应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施工场地的恢复工作,对裸露的土地进行绿化,使基站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2)配备相应的电磁辐射环境监测仪器,在今后基站选址阶段应事先调查当地电磁辐射环境背景情况,避免在电磁辐射环境背景值较高处建设移动通信基站。
        (3)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应加强移动通信基站的运行维护,必须定期检查基站设备及附属设施的性能,及时发现隐患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通信网络和移动通信基站的安全可靠运行。
        3、上岗人员素质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环保人员、基站维护人员上岗前应进行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基础知识、《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局令第18号)、《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及有关法律法规等方面知识的学习、培训和考核。
        六、评价总结论
        综上所述,中国移动金华分公司GSM移动通信本地网十六期工程项目作为金华移动GSM移动通信系统中重要组成部分,符合城市的总体规划,对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有着重要作用。经类比测试和理论分析,本项目GSM基站周围各关心点的电磁辐射水平均符合国家对电场辐射环境保护的限值要求。因此,只要金华移动全面加强环境保护管理,保证基站的安全可靠运行,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行是可行的。